当前位置: 本市要闻

让更多平民百姓也能住新房

  • 2010-07-08   柳州日报   记者 唐峰林

内容导航:

——我市保障性住房体系逐步完善惠及面更广

   利用有限的政策、资金分门别类构筑完善的保障性住房体系,以让更多平民百姓都有房住。党的十七大提出“居者有其屋”后,市委、市政府脚踏实地地为柳州百姓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在近日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上,一份由市住建委提请审议的报告,让人们看到了我市在保障性住房体系方面逐渐完善的大好前景:对没有购房支付能力的低收入家庭提供廉租房;对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家庭配售经济适用房;对既不属于廉租房保障范围,又无经济能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夹心层”和过渡期、阶段性住房需求的家庭提供公共租赁房,满足不同阶层的需求。

   保障性住房政策惠及千万家

   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于1993年开始启动,并逐年加大建设力度。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争取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困难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我市雷厉风行扩大建设保障性住房规模,截至今年5月底,总共对16255户家庭实施了住房保障,建成保障性住房12234套,建筑面积111.5万平方米。其中通过提供廉租住房向低收入家庭配租方式解决761户;通过提供经济适用房向中低收入家庭配售方式解决了7994户;通过改制企业危旧房改造方式解决3096户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另外还通过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方式解决了4404户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我市正在编制新的五年规划

   2008年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中发现,我市低收入人群中仍有8209户“双困”家庭,且人均住房面积约9.3平方米,其中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仅有2162户。

   如何让更多的人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市委、市政府在积极探索。2009年,我市制定了廉租住房保障《规划》,计划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8209户现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为正确把握住房供求关系和市场运行规律,科学确定保障性住房供应规模,让更多百姓享受到保障性住房,目前我市正在编制《20102015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将公共租赁房、限价商品房、棚户区改造与原有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一并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或将调整

   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算是保障性住房中发展较早、政策较完善的政策,为许多百姓解决了住房难题。申请柳州的经济适用房目前条件是:须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或具有市辖6县非农业户口进城经商、务工的人员;以当年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倍计,家庭收入低于这一标准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5平方米以下,或房改住房面积未达标的职工。市房改办副主任杨林说,其中第二项条件目前换算出来的是家庭年收入约10万元左右。根据最近调查统计的数据分析,此条件可能要调低为5万至6万元,这将使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对象更加精确。同时,经济适用房在达到年限上市出售时,也考虑收取房屋交易时的土地收益金。目前,相关新政策正在制定,而且可能适用于即将开始的今年第二批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上。

  图为已经建成交付使用的改制企业职工危旧房集中区项目“和兴苑”。

打印 关闭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主办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办公室维护管理
E-mail:lzzx@liuzhou.gov.cn        电话:0772-2827140
版权所有:©2017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        技术支持:柳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桂ICP备2020008324号 桂公网安备450202020002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