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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使用O牌车辆一律问责

  • 2010-07-08   柳州日报   通讯员 梁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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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做法“上面”肯定

   公安O牌车辆是公安机关的公务用车,其能否规范使用,直接关系到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从去年3月份起,我市公安机关出台了“三个一律”的专项治理措施,强力治理O牌车违规使用问题,收到了明显的成效。据统计,自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公安督察部门先后查扣了本地和外地违规O牌车辆35辆,查扣社会人员违法套挂O牌车辆38辆,先后有14名民警因违反O牌车辆使用规定被问责。

   为确保O牌车辆违规使用的治理工作能够落到实处,市公安局领导要求督察部门做到“三个一律”,即:公安O牌车辆在道路上违规的一律查扣、停放在餐馆娱乐场所门前的一律查扣、涉及违规问题的民警一律问责。为此,局领导先后13次带队检查、上路察访。各级公安机关还对无证、挪用和套用的车辆进行自查自纠,如对未按期参加车辆检验的车辆一律责令参加检验,对已经到达报废年限的车辆,由相关部门核实后予以强制报废。凡查扣的违规O牌车辆,均由督察部门逐车跟踪督办或倒查。

   今年以来,公安部警务督察局、自治区公安厅先后12次以工作简报的形式,通报了柳州规范O牌车辆使用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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