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成为“全国绿化模范”
无山不绿,有水皆清,四时花香,万壑鸟鸣。近日来,在融水苗族自治县的林下山间,处处传递着这一个喜讯:我们大苗山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县”称号了!据悉,这一次广西只有三个县(市)获得这个荣誉。如果加上此前的评选,现在我区的“全国绿化模范县”共有8个。
融水县总面积4624平方公里,居广西县级第二位,素有“杉木王国”“毛竹之乡”的美誉,是国家重点林业县。
同时融水也是桂北地区生态流(水资源、新鲜空气等)的重要“源头”之一。因此,融水在“生态广西”以及我市的“生态环境提升年”活动中占着重要作用,融水也当仁不让地成为我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国家森林城市”的急先锋。
融水县委书记梁日春介绍说:“当前不少地方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资源和能源的短缺、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作为经济、交通欠发达而拥有竹木等比较优势资源的地区,融水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使人与自然能和谐相处、科学发展。”自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启动以来,融水紧紧抓住“发展”与“民生”两大主题,按照“以营林为基础,大力植树造林、采育管护结合,永续利用”的林业建设方针,认真实施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世界银行贷款造林等国家重点林业建设工程。
多年来,融水按照县、乡(镇)领导“交班交青山,接班接护林”的管理要求,坚持规划先行和依法治林,强化造林绿化技术指导服务,做到了“造一片、绿一片、成一片”。2006-2009年,融水人工造林41113.3公顷,植树造林平均造林成活率达91.3%,保存率达87.6%。目前,全县适宜绿化面积 约374000公 顷,已 绿化 约368000公顷,其中铁路、公路沿线及江河、湖泊、水库沿岸绿化率均达100%,县城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0.4%。经过扎实努力,融水先后被评为“自治区绿色工程建设先进县”“全国造林绿化先进单位”。现在,融水全县森林覆盖率高达75.9%,远远高出全国58.6%的平均水平,也高于全市61.1%的平均水平。
青山行不尽,绿水去何长。县长董凌表示,融水还要努力争创国家生态县,为柳州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国家森林城市”多做贡献—— —要继续扩大县域内公益林和天然阔叶林的保护面积,全面推动公路沿线、江河两岸森林生态景观的保护工程,继续推进珠江防护林、九万山造林绿化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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