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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春节放假调休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2月13日至19日放假,共7天。其中2月13日(星期六,农历除夕)、2月14日(星期日,农历正月初一)、2月15日(星期一,农历正月初二)为法定假日,2月13日(星期六)、2月14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2月16日(星期二)、2月17日(星期三),2月20日(星期六)、2月21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2月18日(星期四)、2月19日(星期五)。2月20日(星期六)、2月21日(星期日)上班。
请各单位在节日期间安排人员值班,做好防火和安全保卫工作,节日期间照常上班的单位要注意生产安全,防止发生事故。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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