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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月1日起全市实施免费婚检,根据市卫生、民政、财政、计生等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柳州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讨论稿)》作了修改,日前《柳州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出台,该方案增添了“基本原则”并对免费婚检程序进行了完善。
免费婚检坚持的基本原则为:一、自愿原则。把鼓励和引导结婚登记当事人自愿进行婚检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免费婚检为由强迫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参加婚检,除有《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第五款规定情况外,不得将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作为婚姻登记的前置条件。二、方便群众原则。各有关部门对工作的各个具体环节出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免费婚检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三、婚检结果保密原则。婚姻登记部门和免费婚检机构要维护申请免费婚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充分尊重个人隐私以及知情权。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参加免费婚检当事人的检查结果。四、任何指定的免费婚检机构均不得向申请免费婚检的当事人乱收费。
免费婚检程序为:一、参加免费婚检的男女双方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领取《免费婚检记账单》,凭《记账单》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婚检机构进行婚检。二、由婚检医生检查后,填写《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并及时向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反馈婚检结果。三、准备结婚的男女持婚前检查医学证明到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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