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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柳务工人员同样可享医保

  • 2008-11-05   记者 张蔚 通讯员 周日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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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湖南农村来柳州的外来妹小李,在鱼峰区荣军路一家米粉店打工。她想知道,像她这样的务工人员可不可以在我市办理医保?同样,在我市某房地产建筑工地打工的柳城农民工韦程也想办理医保,他们近日都向报社咨询。为此,本报记者上述问题采访了市医保中心。
    市医保中心副主任蓝志诚介绍说:以往不少外地务工人员进柳打工,却因患重病而返乡或因治疗而倾家荡产。去年6月,我市已正式出台和实施的《柳州市农民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所有外地来柳务工的农民都可以享受到医疗保障。
    《办法》中所指农民工是指具有农业户口,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并与本市城镇用人单位形成30天以上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柳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城镇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都应按规定为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办理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的比例为农民工缴费参加医疗保险,个人不用缴费,不建个人账户。农民工因病住院治疗可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除了临时务工的农民工,对于在用人单位工作一年以上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应按《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为他们办理参保,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一般按单位7.5%、个人2%的比例缴费,农民工在医院门诊看病和住院治疗,与其他城镇参保职工一样享受同等医疗保险待遇。
    户口在外地,来柳州投靠亲人朋友,没有单位的人员,可以回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城镇居民医保或办理新农合,然后再办理异地就诊手续,在柳治疗同样可以按医保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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