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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泳场无卫生许可证被处罚

  • 2008-08-04   记者喻芬 实习生孔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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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夏以来,我市加强对游泳场馆的卫生监督,多次对游泳场所的卫生设施和卫生管理进行检查,两游泳场因没有卫生许可证被处罚,检查中发现游离性余氯不合格、卫生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6月3日,市卫生监督所对我市10家已对外营业的游泳场所的成人池和儿童池采水样14份,6月10日市疾病控制中心检测报告书结果:4份游离性余氯不合格,1份尿素不合格,其余样品合格。
    6月17日,市卫生监督所再次对11家已对外营业的游泳场所的成人池和儿童池采水样14份,6月24日市疾病控制中心检测报告书结果:4份游离性余氯不合格,其余样品合格。
    7月21日~25日,卫生监督人员对我市全部营业性游泳场所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有的游泳场馆各项卫生制度不健全。游泳场所的工作人员个别没有进行健康检查,并对两家无卫生许可证的游泳场所进行了处罚。
    随着天气炎热,游泳人员增多,卫生监督员将加大巡回检查力度。督促各游泳场馆增加消毒次数,及时更换池水,保障市民身体健康,避免传染病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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