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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柳直属单位家属可参加柳州医保

  • 2008-07-09   记者张蔚、通讯员周日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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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日前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获悉,在柳直属单位家属可以参加居民医保了,我市居民医保这一政策调整,将使目前在我市的直属单位家属数万人受益。
    据《柳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凡是不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城镇居民,包括在柳州市就读的在校学生(包括在幼儿园的儿童、中小学生、全日制在校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和具有我市城镇户籍的未满18周岁不在校儿童;以及其他具有我市户籍的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以参加居民医保。我市有数万人居民,由于家庭主要成员在原柳州铁路局工作,还有的在电力系统等国家直属单位和自治区直属单位工作,按照我市居民医保政策,参保者必须是以家庭为单位捆绑式参保。而在直属单位工作的有的已参保,有的未参保。有的参保但又不是我市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柳直属单位与我市的一些政策是不一样或不同步,如原来市里有市里的医保,柳州铁路局有柳铁医保,不是市属统筹,所以这些居民提供家庭参保证明时,往往是不符合家庭捆绑参保条件。
    此次调整参保政策后,在我市的直属单位家属,就可参加我市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了。这些居民参保方式仍然以家庭为单位,除家庭中在直属单位工作的成员以外的,一律统一参加居民医保,在直属单位工作的只要提供相关证明即可。办理参保手续,仍然在居住所属的社区申请办理。
    这样一来,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政策就放宽了,即只要是有我市户口的居民,现在都可以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工作人员强调说,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只能参加一种,不能同时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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