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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市教育局了解到:我市今年将继续筹集150万元资金扶助贫困家庭大学生入学。已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贫困生,可与原就读高中学校或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提出经济补助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查情况属实后,将给予一次性学费补助。
据了解,我市2007年开始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150万元,设立大学贫困新生入学补助专项资金,今年将继续实施这项惠民政策。补助资金的补助对象为:今年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的柳州市户籍(含所属六县)高中(含职业高中)毕业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高中生,即属于贫困生:一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二是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三是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学生,以家庭人均月纯收入不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为限;四是农村低收入家庭的学生,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作为界定标准,年人均纯收入不高于960元,维持日常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五是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获得我市贫困生入学补助资金的学生,除了享受自治区补助的路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区内院校录取的贫困学生400元/生;长江以南区外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500元/生;长江以北区外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600元/生),我市再给予一次性学费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本科区外重点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给予一次性补助3000元,本科提前批、本科区内重点院校和本科普通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专科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给予一次性补助1500元。
据了解,我市2007年开始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150万元,设立大学贫困新生入学补助专项资金,今年将继续实施这项惠民政策。补助资金的补助对象为:今年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的柳州市户籍(含所属六县)高中(含职业高中)毕业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高中生,即属于贫困生:一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二是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三是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学生,以家庭人均月纯收入不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为限;四是农村低收入家庭的学生,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作为界定标准,年人均纯收入不高于960元,维持日常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五是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获得我市贫困生入学补助资金的学生,除了享受自治区补助的路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区内院校录取的贫困学生400元/生;长江以南区外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500元/生;长江以北区外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600元/生),我市再给予一次性学费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本科区外重点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给予一次性补助3000元,本科提前批、本科区内重点院校和本科普通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专科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给予一次性补助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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