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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报消息(记者韦太平)近日,市政府出台《关于改制企业职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工程实施意见》。要求从2008年开始,力争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我市改制企业职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工作,逐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文化、教育、体育等公益性设施,较大提高改制企业职工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原危旧房集中区的人居环境和生态质量。
首期试点投资约10亿元
《实施意见》明确,首期启动柳北片原搪瓷厂、柳空等15个改制企业职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作为试点,以点带面、有序推进全市改制企业职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工程。试点项目涉及拆迁户3000多户,人口1万多人,土地开发约120亩,总建筑面积约40万平方米,建设总投资约10亿元。户型设计以满足不同住户的基本住房需求为前提,建筑面积以60-70平方米为主,最小户型不小于48平方米,最大户型原则上不超过90平方米。
五个一点筹措改造资金
《实施意见》指出,改制企业职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工程建设资金通过“政府启动,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解决。主要采取“财政投一点、政策让一点、银行贷一点、群众出一点、市场开发补一点”等办法多渠道筹集。同时要坚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在政策与资金上,政府给予必要的支持,拆迁腾空的土地要进行收储和公开出让,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拆迁安置房建设,形成资金滚动的良性发展。
阳光工程要让市民满意
为确保每一个改造项目都成为阳光工程和群众满意工程,市政府要求:改制企业职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政策、补偿标准和程序要公开公布,拆迁、建设、安置等重要环节要实行公示;按照政策规定合理确定安置房的户型、面积标准,给予被拆迁人合理补偿,依法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建议,做好沟通交流和说服引导工作,取得广大被拆迁住户的支持和配合,实现从“要我拆”向“我要拆”的转变,“成熟一块,改造一块”,分步推进职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工程;严格界定产权归属,区分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补偿安置政策,拆迁补偿方式可采取货币补偿及产权调换,产权调换具体包括原地段安置和异地段安置,被拆迁改造住户可以在多种方式中选择其一;对改造区内被拆迁住户中的低保户、特困户实施温馨关怀,切实解决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千方百计利用改造增加低收入人群的就业机会。
共同参与为群众谋福祉
市政府成立改制企业职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一领导和组织全市改造工作。改造工程按“市区联动,政府组织,共同参与,平台建设”的模式运作,城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内职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的具体组织和领导。市总工会及各级工会组织、市直各部门和市国有控股公司积极配合,参与和协调职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工作。市政府全资国有公司作为职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项目的建设主体,负责改造资金筹措和项目建设,按市场化模式进行开发运作,对项目负责,承担开发经济责任。
首期试点投资约10亿元
《实施意见》明确,首期启动柳北片原搪瓷厂、柳空等15个改制企业职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作为试点,以点带面、有序推进全市改制企业职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工程。试点项目涉及拆迁户3000多户,人口1万多人,土地开发约120亩,总建筑面积约40万平方米,建设总投资约10亿元。户型设计以满足不同住户的基本住房需求为前提,建筑面积以60-70平方米为主,最小户型不小于48平方米,最大户型原则上不超过90平方米。
五个一点筹措改造资金
《实施意见》指出,改制企业职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工程建设资金通过“政府启动,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解决。主要采取“财政投一点、政策让一点、银行贷一点、群众出一点、市场开发补一点”等办法多渠道筹集。同时要坚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在政策与资金上,政府给予必要的支持,拆迁腾空的土地要进行收储和公开出让,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拆迁安置房建设,形成资金滚动的良性发展。
阳光工程要让市民满意
为确保每一个改造项目都成为阳光工程和群众满意工程,市政府要求:改制企业职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政策、补偿标准和程序要公开公布,拆迁、建设、安置等重要环节要实行公示;按照政策规定合理确定安置房的户型、面积标准,给予被拆迁人合理补偿,依法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建议,做好沟通交流和说服引导工作,取得广大被拆迁住户的支持和配合,实现从“要我拆”向“我要拆”的转变,“成熟一块,改造一块”,分步推进职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工程;严格界定产权归属,区分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补偿安置政策,拆迁补偿方式可采取货币补偿及产权调换,产权调换具体包括原地段安置和异地段安置,被拆迁改造住户可以在多种方式中选择其一;对改造区内被拆迁住户中的低保户、特困户实施温馨关怀,切实解决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千方百计利用改造增加低收入人群的就业机会。
共同参与为群众谋福祉
市政府成立改制企业职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一领导和组织全市改造工作。改造工程按“市区联动,政府组织,共同参与,平台建设”的模式运作,城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内职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的具体组织和领导。市总工会及各级工会组织、市直各部门和市国有控股公司积极配合,参与和协调职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工作。市政府全资国有公司作为职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项目的建设主体,负责改造资金筹措和项目建设,按市场化模式进行开发运作,对项目负责,承担开发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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