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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搞掂”

  • 2008-02-21   记者张蔚、通讯员黄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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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记者从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获悉,我市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已经全部完成。经过此次待遇调整,我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基本养老金由888.40元提高到990.20元。
    自治区劳动保障厅、财政厅根据国务院的要求,于今年1月下发了《关于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从1月起对下列三类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提高:一、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且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二、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且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管理事业单位的退休(退职)人员;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者。
    市社保所王凤兰所长介绍,根据《通知》精神,我市参加待遇调整的退休人员达11.766万人,月调整金额为1197.7788万元,人均月增加金额为101.80元。其中:70岁以上的25070人,人均月增加金额为13.0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员6115人,人均月增加金额为40.00元;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人员2157人,人均月增加金额为40.00元;军转干部调差的有54人,人均补差金额为29.78元。此次待遇调整月增加金额最高的为240.30元,月增加金额最低的为40.50元。
    经过这次养老金调整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由原来的888.40元,提高到990.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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