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市要闻

低保户继续有粮油肉补贴

  • 2008-02-20   记者 刘杏

内容导航:
  记者2月19日从市低保中心获悉,为确保低保对象不因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生活,自治区政府向我市下拨了164万元专项资金,按照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用于发放我市六县四城区城市低保对象1至6月的粮油肉等临时补贴。临时补贴将在下个月初全部发放到低保户手中。
    记者了解到,为了让低保群众过节,市政府已按照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将其中1至2月的临时补贴下发到各低保户手中,3月的临时补贴也已经下发到四城区。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粮油肉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工作的意见》规定,自治区又下拨给我市六县四城区164万元资金。按照每人每月补助10元的标准,自治区承担50%,市县财政承担50%的原则,我市四城区低保户在1至3月每人每月可累计得到15元的补贴,即高于自治区规定的补贴标准执行。从4月开始到6月止,四城区低保对象若没有其他资金补充,则按照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执行。而六县的城市低保对象1至6月均按10元的标准执行。
    记者了解到,截止元月底,我市六县四城区有41496人次、21111户次,领取了569.63万元的低保金,其人均补差137.3元,已经远超过自治区规定的115每人每月的补差标准。
打印 关闭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主办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办公室维护管理
E-mail:lzzx@liuzhou.gov.cn        电话:0772-2827140
版权所有:©2017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        技术支持:柳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桂ICP备2020008324号 桂公网安备450202020002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