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市要闻
内容导航:
9月中旬以来,我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出现新一轮价格上涨,燃气价格再次成为热点话题。记者昨天获悉,市物价局根据国家发改委、自治区物价局的统一部署,从11月5日开始对价格监测数据实行一日一报制度,加大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从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据了解,市物价局按照部署,积极采取应对措施,要求液化气经营企业保证市场供应,不断档,并降低成本;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差率控制和调价时间间距的要求,加大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加强主要食品、成品油(90#汽油、0#柴油)、液化气(罐装14.5公斤)等重要商品的价格监测,密切关注市场价格走势,了解各方意见,及时提出相关调控建议,稳定市场价格。11月5日-10日价格监测数据实行一日一报制度,及时上报到自治区价格监测中心;11月11日后实行一周一报,如果发生价格异常波动现象,立即以快报形式上报。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5日开始,物价部门组织力量对成品油、天然气、液化气的企业及站(点)进行巡查,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价格政策,严肃查处不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价格政策,以及哄抬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搭车涨价的经营者和个人,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切实维护成品油、天然气、液化气市场价格的稳定。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严肃查处违法案件,特别加强农村道路客运价格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涨价行为。
据了解,市物价局按照部署,积极采取应对措施,要求液化气经营企业保证市场供应,不断档,并降低成本;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差率控制和调价时间间距的要求,加大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加强主要食品、成品油(90#汽油、0#柴油)、液化气(罐装14.5公斤)等重要商品的价格监测,密切关注市场价格走势,了解各方意见,及时提出相关调控建议,稳定市场价格。11月5日-10日价格监测数据实行一日一报制度,及时上报到自治区价格监测中心;11月11日后实行一周一报,如果发生价格异常波动现象,立即以快报形式上报。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5日开始,物价部门组织力量对成品油、天然气、液化气的企业及站(点)进行巡查,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价格政策,严肃查处不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价格政策,以及哄抬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搭车涨价的经营者和个人,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切实维护成品油、天然气、液化气市场价格的稳定。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严肃查处违法案件,特别加强农村道路客运价格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涨价行为。
上一篇: 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 || 下一篇: 市领导到柳州日报社和广电中心看望新闻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