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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组大会发言材料:关于加强鱼峰辖区无物业管理居民小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建议

  • 2008-03-20    鱼峰区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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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发言材料

 

关于加强鱼峰辖区无物业管理居民小区

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建议

 

鱼峰区政协法制组

 

一、鱼峰区对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得的成效

2007年,鱼峰公安分局对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治安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071-11月份,部分开放性居民小区经过群众自管,辖区110接报警率与去年同期比下降了10%,其中辖区入室盗窃同期比下降20.8%,有的小区组建自管组织后至今未发生一起案件。二是小区卫生环境明显得到改善。按照相关职责规定,门卫(保安)要兼顾小区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保障了整个小区整洁、有序。三是促进社区开展计生工作顺利。由于小区自管委员会人员对整个小区内人口情况相当熟悉,哪家有小孩要出生,他们都能够向社区居委会计生员及时提供信息,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计生工作。四是公安机关能对流动人员情况掌握得清楚,底数明。五是基层政权(即社区居委会)得到进一步巩固。六是消防工作得到加强。自管委员会经过努力,动员小区内一些居民拆除了乱搭乱盖违章建筑物,确保小区消防安全通道的畅通。七是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自“三无”小区成立自管组织开展工作以来,所取得的成效与效益得到了小区大多数居民的认可,群众对此项工程的满意率非常高。2007年7月17日,全国人大代表调研组对鱼峰区在创建平安和谐小区活动中所开展的“三无小区”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同年11月20日,自治区公安机关“三基”现场会在柳州召开,鱼峰区“三无小区”建设得到了与会代表的一致好评;鱼峰区创“三无小区”变“八有小区”建设活动,列入了柳州市人民政府2008年度为民办实事的二十件之一。

二、存在的问题

1、目前尚未成立管理“三无小区”的组织机构,对“三无小区”的管理缺乏有力的组织保证;

2、鱼峰区无物业管理居民小区的管理试点工作仅限于12个点,没有全面铺开,还有待于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进一步促进“无物业管理居民小区”建设;

3、缺乏经费。尽管在2007年政府下拨资金20万元加强对无物业管理居民小区建设,但要完善各项基础设施,仍需政府给予资金支持。

三、几点建议

第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机构,明确责任。学习借鉴广东、福建两省的成功经验,成立领导小组,由区委政法委牵头,财政、公安、建设、环卫处、执法局、房管所、路灯管理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共同参与。

第二,要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创建平安和谐小区是鱼峰公安分局紧跟形势,结合我区实际的一项创新,是落实“三个代表”、创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是实实在在为民办实事的大好事,也得到了上级的认可,这一工作,应在抓好点的同时,考虑到面的问题,做到以点带面,全面铺开,使辖区“三无”小区的老百姓都享受到平安和谐。

第三,要加大对治安防范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改善小区治安环境。 2007年政府已下拨资金20万元加强无物业管理居民小区建设。鱼峰公安分局充分利用这笔资金,完善了开放性居民小区的公共设施建设,如给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围墙封闭,设置大门,路灯维修,道路平整等。鱼峰公安分局的成功做法给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管理提供了一个成功的模式。但要在全辖区铺开,需要用钱的地方还很多,我们倡导不仅政府需加大投资,而且要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把“三无”小区建设得更加完善。

第四,要加强宣传教育弘扬中华民族美德,实行小区居民自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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