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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县社情民意2017年第一期

  • 201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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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县社情民意

2017年第一期

(总第三十期)

政协三江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编    2017年3月13日

县领导批示

 

 

 

 

 

 

注:请有关部门将领导批示复印件反馈至县政协办公室

 电话:8612225

 

 

1. 关于规范县城出租车管理的建议(1-2)

2. 关于江峰街分时段进行单向通行的建议2)

3. 关于在我县城区公交车站点增修雨棚的建议3)

4. 关于依法整治县中和县医院大门乱摆摊点的建议3-5)

5. 关于给三江县城小广告安家的建议5)

6. 关于强化普通话训练的建议(6)

关于规范县城出租车管理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城市道路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县出租车行业已初具规模。出租车即方便了群众出行,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也是县城对外的重要形象窗口,租车在城市交通中起到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当前,我县出租车行业普遍存在以下几点问题:一是随意停车停载客。为获得更大利益,一些出租车司机只要见有人拦车,不管在道路口或是马路中,都会随意违章停车载客,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二是重复载客现象严重。一些出租车司机不管车内是否已有乘客,只要见有乘客招手,仍停车重复载客;三是出租车收费价格不规范。部分出租车司机不使用计程计价器、随心要价,尤其是在节假日、晚间或开往较僻地段时,基本上都是“一口价”,存在宰客现象。为了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

建议:一是加强出租车营运公司的管理,提高出租车运营公司的准入标准,在运营过程中加强对运营公司的监管和年审;二是加强出租车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强化驾驶安全意识,对违章从业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对重大责任事故要追究运营公司、车主相关责任,保证出租车安全驾驶三是科学划分县城出租车载客点。在人流量较大路段划定出租车上下站点,减少交通隐患;四是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监督举报力度,对群众举报出租车司机不使用计价表、乱叫价收费等现象,一经核实,加大处罚。

 

    三江县政协委员、古宜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易毅

                         

 

关于江峰街分时段进行单向通行的建议

 

随着万鹂金象酒店(原三江县宾馆)工程的推进,县幼儿园大门已经关闭,幼儿上学、放学改由后门进出。由于江峰街道路狭窄,沿路住户密集,私家车较多,县幼儿园、江峰幼儿园都设置在县委党校、武装部这条小路的两端,接送幼儿上下学时造成严重堵车。为此建议:

1、早上8930、下午16301730江峰街单向通行。即由富景宛→县政府→大礼堂→县委党校→武装部→气象局→富景宛单向行驶,保证通畅;

2、开放大礼堂前面停车场、广播电视局、县委党校、气象局的停车场。方便家长停车接送小孩上下学;

3、规范江峰街停车。即自大礼堂、质检站、县委党校、总工会后面、气象局等沿路住户的私家车全部停靠在道路里侧,让出外侧通道,确保道路畅通无阻。

 

三江县政协委员:龙林秀

 

 

 

关于在我县城区公交车站点增修雨棚的建议

 

乘坐公交车的市民有时会抱怨:在三江县城区公交车站点只有站牌,没有遮雨棚。等公交车的时候忽然下起大雨,还要寻找临街的屋檐躲雨。炎炎夏日里,也只能忍受强烈的日光暴晒。

为此建议;县主管部门能在公交车站点增修雨棚,让市民在等车的间隙不受风吹雨打,市民提供更便捷、温馨的服务,达到市民出行乘车方便的目的。

 

                         社情民意信息员:关向明

 

关于依法整治县中和县医院大门乱摆摊点的建  

 

 三江中学和三江县人民医院分别是三江县的最高学府和医疗水平最高医疗机构,也是人群聚集之地,大门附近人多、车多。多年来,在这两家单位门口乱摆摊点现象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广大师生、家长、来访领导群众和医护人员、病人及家属出行,引发交通堵塞,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也给校容、市容留下污点。两家单位曾多次向政府请求整治单位门口乱摆摊点,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曾多次为此写建议和提案,县工商局、市容局、交管部门、食药监局等有关部门曾多次组织力量进行整治,但一些摊贩见专门执法工作队来整治时才走,执法人员不来立马又卷土重来,现摊贩们仍在两家单位门口乱摆摊叫卖。

为了广大师生、家长、来访领导、群众和医护人员、病人及家属进出大门的安全,还人民群众交通通行,我们建议:

县人民政府组织市容、工商、交管、食药监等相关执法部门,依照有关法规,根治县中和县医院门口乱摆摊点这一城市顽疾。一是先进行法规宣传教育,二是依法处理,对屡教不改者从严加重处罚。依据是:

1.《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保护办法 》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不得在校门两旁20米内修建公厕、设置垃圾池、摆放垃圾桶或者设置农贸市场、停车场和堆放杂物;第二十五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分别由城建、环保、工商、交通、公安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责令其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并可处以罚款。

2.《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五条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品,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第四十三条中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拒不改正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处以被占道面积每平方米10元以上30元以下的罚款,但最高罚款不得超过1万元。

                          三江县政协常委:  吴远宁

 

关于给三江县城小广告安家的建议

  

商业社会,小广告能给消费者予很多的信息,规范张贴不可厚非。但是,三江县城区的小广告存在着许多不规范问题,如,乱张贴现象无处不在,极大污染了环境。之前政府采取了多举监督和并罚措施,特别是旅游“创特创优”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各工作点加强了常态监督,并派出大量人力对小广告进行清理。但清了贴,贴了清,结果还是解决不了小广告乱张贴问题。为了三江县城的文明和卫生,杜绝小广告乱张贴,建议给小广告安家,以疏其出路。

  一、选择合适的街、小巷、小区区域,设置若干个张贴广告信息的广告栏,供小广告供给者使用。

  二、加强引导,规范小广告张贴行为。

三、 加强小广告张贴布告栏监督管理,对违规者施行教育与罚款。

社情民意信息员:关向明

 

 

 

关于强化普通话训练的建议

汉语拼音方案和普通话推广意见自1958年实施近60年以来,我县也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远远没有达到标准化的要求。现在我县已经成为全国旅游示范县,每年接待国内外游客好几百万人次,如果再用夹侗、夹苗、夹壮的流宗普通话与客人交谈,岂不是丢人现眼?为此建议:

1、全县中小学老师必须坚持用普通话教学,县教育局每年进行严格考核,对于不达标者限期达标,不能放低标准。

2、要求县科局级、乡镇主要领导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和接受采访时均用普通话,不标准的要组织强化训练

3、对于旅游局、旅游公司的全体人员必须加大普通话训练力度,限期达到标准要求。

4、聘请的普通话教员最好为三江本地人,因为他们对本县方言了解,可以有效纠正错误读音。

5、配备县民族语言局领导和工作人员必须是精通本县侗族语言和普通话过关者。

                 社情民意信息员:吴启航

 

 

 

 

 

 

 

 

 

 

 

                                                                                    

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县委督查室、县委办信息值班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信息股。

送:旅游局、市容局、食药监局、交通局、教育局、

民宗局、工商局、公安局。

                                                      

编发:县政协办公室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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