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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县农村食品流动车经营管理的建议

  • 2023-02-02  柳州政协_融安县政协信息员  覃怡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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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县农村农用车经营肉类、蔬菜、粮油、水果、熟食、凉菜、饮料、啤酒、乳制品、包装食品、干杂货、调味品等的流动商贩异军突起,给食品经营管理带来了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是食品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大部分流动食品小贩,缺乏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只求经济利益,食品安全意识不强。部分从业者无《食品经营许可》和从业人员《健康证》,经营的商品互相混杂,有的甚至是过期食品和假劣食品二是农村群众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差。食品流动车货到门前,不用群众掏钱乘车上街,极大方便了群众。但是,多数群众对买到的食品不看商标、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不分辨鲜肉是否是私宰、是否经过检疫等,忽略蔬菜是否有高残留农药,以及不注重有关食品是否有检索登记、抽检以及合格上市等内容。多数村民发现买了假冒伪劣食品后,只认倒霉,丢弃了之。

为此,建议:

一、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应以行政村为依托,把维权服务窗口、维权服务触角前移,延伸到乡镇村屯,由村委对本村农村食品流动车经营商贩们调查造册登记,要求辖区内的农村食品流动车经营商贩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依法依规经营。

二、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食品经营许可》和从业人员《健康证》经营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对农村食品流动车经营商贩销售商品应定期检查、抽查,及时查处假冒伪劣食品,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

三、开展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将我县农村农村食品流动车经营商贩路线纳入备案登记管理。进一步开展农村食品流动车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和常态化管理机制,严格实施市场准入管理。通过准入把关、流向把控,逐步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过程可控、责任可究”的追溯制度,不断提升农村食品流动车经营质量安全管理。

四、强化宣传力度,营造农村食品安全共治氛围。一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的宣传监督作用,引导全民参与,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二是通过村村通广播、村屯宣传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规政策。三是在各乡镇、村屯宣传栏张贴投诉举报渠道,建立举报有奖制度,提高群众参与投诉举报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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