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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视我县农家书屋建设的建议

  • 2017-08-29    鹿寨县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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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书屋建设是新时期党的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具体的惠民工程,是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一项重大工程,我县自2007年实施农家书屋建设项目以来,全县各行政村都建设有1个以上的农家书屋。截至20169月,现存农家书屋142个,目前我县农家书屋重建轻管,后期维护和管理仍存在诸多问题:

1.职责不明。书屋资产归属、维护和后续发展由谁负责等问题,上级没有明确,难以做到各负其责,影响农家书屋的可持续发展。

2.重建轻管。书屋建成交付使用后,尚未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没有纳入年度政府目标考核,对其日常的运行缺乏有效地管理和引导,影响其作用的发挥。

3.资源匮乏。书屋的图书数量少,同一批次建成的配书雷同,更新的图书也是雷同,没有为书屋订阅专用书刊,即使个别有也只是很少的几种党报党刊,基本无更新渠道,书屋只能维持现状,恰如一潭死水,没有活力。

4、管理员素质有待提高。目前书屋的管理人员基本上都是由行政村工作人员兼任,均为义务管理者,没有报酬;加上缺乏专业知识,无法保证书屋的开放时间,缺少对图书的推荐宣传,不利于图书功能的发挥和阅读活动的推广。此外在管理上有所疏忽,造成书屋牌匾、制度牌、图书登记本、借阅登记本等丢失情况严重。

5、借阅率低。农村大多数农民缺乏阅读习惯,加上宣传工作不到位,以及网络的冲突,书屋虽然建起来了,图书借阅率偏低。

为此建议:县委、县人民政府从以下两个方面给予重视与支持:

1、明确工作责任。尽快以县政府文件形式确定我县农家书屋的资产管理主体,进行资产登记,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各乡镇建立健全书屋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制度和专项检查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检查制度,从制度上保证书屋的正常运行。县委、县政府将农家书屋的建设和管理纳入乡(镇)宣传文化工作的考核目标。书屋的日常管理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行政村按照制度抓好落实。

2、给予经费支持。一是出台图书管理员工作补贴政策,每月给予图书管理员一定的补贴;二是保障管理员的培训经费;三是保障资源更新经费;四是保障开展活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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