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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丹竹、六合办农业互助回忆录

  • 2014-08-08    沈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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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鹿寨县委从1952年土地改革末期起,虽然已经开始要求各区乡结合中心工作,号召、发动农民办互助组,但有领导、有组织地发动农民办互助组,则是在1953年春季,县委召开三级干部扩大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之后开始的。

1953年是鹿寨县土改后的第二个年头,刚刚分得土地的雇农、贫农、下中农,在单家独户生产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因此,县委在三级干部会议上,根据中央《决议》精神,把互助组提到了“社会主义萌芽”的高度,要求各区、乡把办好农业互助组作为当时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在“依靠贫农,团结中农”和贯彻“自愿互利”的原则下,广泛发动、组织农民,在生产中进行互助合作,扎扎实实地把互助组办好,办出成效,借以解决个体农民在生产中的各种困难,战胜自然灾害,夺取农业的全面丰收。

县委三级干部会议结束后,七区(江口)区委派我去丹竹乡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农民在生产中进行合作互助;着重办好一两个常年互助组,树立样板,带动全乡互助合作的发展。

我到丹竹乡时,还是春耕、春播、春种的大忙季节。经与乡长廖宗盛商量后,决定召开一次全乡性的群众大会。开会那天,丹竹乡所属的许家、冲口、平村、白花、中庆、桥寨、大糯、丹竹等村,到会的群众约有四五百人。大会由廖宗盛主持。我在会上宣传了中共中央的《决议》和传达了县委三级干部会议精神。要求各村回去之后,组织群众认真讨论;由乡、村干部和党员、团员、农会积极分子牵头,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发动、串联农民办互助组,在生产上进行互助合作,把生产搞好,力争增产增收。

群众大会结束后,我住进了丹竹村干杨锡洪的家。

杨锡洪是个老实巴交的贫农,三十一、二岁,年富力强,工作很有干劲。1952年,丹竹乡在土改期间,他和村里的几个乡、村干部、农会积极分子,响应土改工作队的号召,在村里也曾办过4个互助组。这4个互助组办起来后,由于缺少引导,全都是以“人工换人工,牛工换牛工”,或者“人工换牛工”的临时性互助。因此,互助了一段时间之后,在土改复查结束时,全都不声不响地散伙了。我知道这些情况后,决定以恢复杨锡洪互助组为重点,与杨锡洪一道,采用个别访谈和开座谈会相结合的办法,认真地听取各户对办互助组的看法、想法和意见,以便找到互助组之所以散伙的真正原因。

杨锡洪原来办的互助组,一共是7户农民,其中3户贫农,2户中农。

我在访问一户老贫农时,他说,他一家3口,土改时分得3亩田、2亩地,还有一头黄牛母。他年老体弱,老婆也不能干,娃仔还没成年。那头黄牛母个体小,犁田犁地还勉强用得,但耙田耙地,用上个把钟头嘴巴就吐白沫了。家里农具也少,打谷桶、铁耙、秧盆、秧铲、龙骨车、牛车都没有,想添置又没有钱,只好等亲朋好友家用完了才去借来用。他说:“单靠自家搞生产,难哪!我巴望参加互助组——人多力量大,也能得到大家的帮助。”

我问:“你原先不是参加了杨锡洪的互助组了吗?为什么后来又不和人家互助了呢?”

他叹了一口气说:“唉!那叫什么互助组哟!只是临时的换换工,个顶个的换,不论强弱,不论男女,用了组里那些自家没有的农具也是白用的。这样的互助,帮忙三、五次还可以,但长久下去,我老是占人家的便宜,人家虽然不讲,我总是觉得过意不去。所以,互助了几次,我就不好意思再去参加了。”

在访问一户生产条件较好的中农时,他对我说,他一家4口,有6亩田、5亩地,土地比较多。他和妻子都是三十几岁,能吃能做,娃仔在丹竹小学读书,母亲五十几岁,身子骨也还硬朗,不下田地,在家操持家务。家里有一头大水牯,农具也算够用,照别人看来,他家是可以自耕自足的。

“但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他“叭哒”着旱烟袋,又说,“在平时,我两公婆下田下地,生产还勉强搞得过来,但到了春插、春种,‘双抢’、秋收,人手就紧火了,常常是顾了插秧就顾不上抢晴天给旱地作物锄草。特别是‘双抢’时节,我两公婆割完谷子再去耙田、滚田,做完这些活路,秧苗都起节了(意为秧苗老了)!我们这些老单干户,虽然条件好些,但在生产上也有困难的。”

我问:“你说你生产上有难处,那么土改前你又是怎样干的?对于参加互助组,你有什么想法?”

他说:“一时不同一时了。土改前,贫雇农、下中农没有土地或者土地很少,在大忙时可以请这些人来帮工。帮一天,供他们吃饭,每人给10斤谷子的工钱。所以,那时生产搞得比较顺溜;若是风调雨顺,也还可以增产增收。可是,土改之后,那些贫雇农、下中农都分得了田地,各干各的都忙不过来,你出钱也请不到人家来帮工了。你讲难不难?所以我也想参加互助组,大忙时好得到组里的帮助。”

我说:“你参加互助组,用你的强劳力、大牛牯和人家的弱劳力、小黄牛母个换个地互助,你不觉得吃亏了吗?”

他说:“吃得亏拢得堆。在组里的不是叔叔伯伯就是兄兄弟弟,我吃点亏倒不觉得什么,怕只怕屋里头那个女人婆头发长见识短,在外面乱说三道四得罪人,与人家伤了和气。所以,互助了一阵子,我只好退了出来。”

经过个别访谈和召开了两次座谈会,我和杨锡洪都认识到,无论贫农、下中农和中农,都是愿意参加互助组的,原来办起来的互助组之所以散伙,问题出在没有落实好“互利”上,没有做到“余缺互补,户户得利”。因此,我们就“要办好互助组需不需要‘互利’,怎样才能搞好‘互利’”这些问题,又召开了两三次组员座谈会,让大家讲看法,谈想法,出主意,想办法,畅所欲言。在座谈会上,贫农、下中农讲话较多,都说一定要搞“互利”,不能老占组里的便宜;中农的话说得很少,怕讲“互利”显得自己小气,吃不得亏,但后来还是同意把组里的“互利”搞好。

那么,怎样才能做好组里的“互利”呢?我借鉴了全州县蒋在球常年互助组(注一)的经验向大家提出用“评分记工”的办法落实“互利”。经大家三番两次讨论,都说这个办法好,并定出了“评分记工”的具体措施,一致决定:把标准劳动力定为10分;年轻力壮和有比较丰富劳动技能的劳动力,出工互助一天,基本上可以评为10分;弱小的劳动力,可以评为9分、8分或者7分。当天互助,当晚评分。每个劳动力的得分,还需要看其当天的劳动态度、表现,由组里按少数人服从多数人的原则,民主讨论决定。强劳动力如果表现很好,可以评为11分甚至12分;反之,则可以评为9分甚至8分。弱小的劳动力表现很好,也可以评为10分、9分或8分;反之,则评为低于9分、8分或7分。男女同工同酬,所得工分,评定后,当晚记入每个参加互助的劳动者手册,按10个工分为一个工分日,月底结算。

对于耕牛,按照当天合作的次数记分。强壮的耕牛,一天使用一次记5分,使用两次记10分;弱小的耕牛,一天使用一次记4分或3分,使用两次记8分或6分。

对于农具的使用,也给记分。谷桶、龙骨车、牛车出去一天记3分,秧盆使用一天,每对记1分。铁耙、六轴(滚田农具)用一天记2分。

关于大忙季节,如春插、“双抢”、秋收等,在互助时则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由组员民主讨论安排。一般是,先播种的田块先插秧,后播种的田块后插秧;不容易灌溉的高坑田先插秧,水源较好易于灌溉的田块后插秧。稻谷的收割,则是先熟先收,后熟后收;倒伏的田块先收,没有倒伏的田块后收,尽量做到熟一块收一块。

至于补偿,以10个工分为一个劳动日计算。按一个劳动日补偿干谷10市斤的标准,由出工工分少,进工工分多的农户在秋收之后,给予出工工分多,进工工分少的农户补偿。

“评工记分”的具体方法讨论出来后,家家都说合理,互助组很快就恢复了互助。大家在互助中,无论在田里地里都有说有笑的,干活干得挺愉快;有的还互相交流生产、生活上的经验,互通生产资料(种子、种苗乃至资金等)的有无。

杨锡洪互助组落实“互利”原则的做法,在全乡推广后,丹竹乡迅速掀起了办互助组的热潮,参加互助组的农户,大约占全乡总农户的50%上下。许家屯的许锡光、冲口屯的叶振权、丹竹村的张有喜、中庆村的陈梅英等等互助组,都由季节性的互助办成了常年互助组。

这一年45月间,七区(江口)久旱无雨,有的田块禾苗枯焦,大多数高坑田土地龟裂。为了战胜干旱,丹竹乡的互助组凭着人多力量大的优势,有的找水源,开渠引水;有的出动了所有的戽斗、龙骨车等抗旱工具,戽水、车水灌田;水源较远的,还采用了戽斗、龙骨车接力戽水、车水。人歇工具不停,男女老少轮番上阵,日夜与干旱作斗争。因此,互助组里的田块(早稻),除了无水源抗旱的“望天田”外,有水源或水源较远的稻田都保住了收成,有的还增了产。这一切,初步显示了个体农民组织起来的优越性。

我在丹竹乡办互助组的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双抢”结束时,区委又派我去六合乡办互助组。

我在六合乡,住在乡政府,在德建村谭绍生家吃饭。我以谭绍生互助组为重点,召集了两三次组员座谈会,详细地向他们介绍了杨锡洪互助组落实“互利”原则的做法。经大家讨论,都说“评分记工”好,免得有人吃亏有人占便宜。意见统一后,随之付诸实行。之后,我与梁汉荣商量,用乡政府的名义,召开了有枫木村的黄汉民、黄平村的吴秀英、大井村的梁体彩、德建村的邱立朝等各村的村干部、互助组长会议,由谭绍生介绍了他们互助组贯彻“互利”的做法——“评分记工”。经讨论后,大家都认为“评分记工”的办法好,谁也不吃亏,户户都得利,回去后一定让组里仿照实行。随后,六合乡各村,除谭绍生互助组外,其余有黄汉民、吴秀英等几个互助组都办成了常年互助组。

这一年,在晚稻田间管理期间,六合乡发生了稻苞虫害,各个互助组集思广益,分别采用了梳虫器注二,用人工捉,或用黄烟叶梗熬水泼洒等等方法来扑杀,终于消灭了虫害,使入组农民的晚稻都获得了好收成。

由于丹竹、六合乡的互助组在生产中显示了优越性,这就为1954年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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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蒋在球互助组是1952年由全州县县委委员王多办起来的,办得很好,不仅在桂林地区出了名,在广西省,甚至在全国都很有名。因此,王多被誉为“农业互助合作专家”。大约在1955年春,王多调任鹿寨县委副书记,主管农业互助合作化工作。笔者曾跟随他在二区(中渡)马安高椅陶昌乐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蹲点。之后,王多升任鹿寨县委书记。大约在1956年冬调任平乐县委书记。打倒“四人帮”后,被任命为桂林专署副专员。

注二:梳虫器是农民用竹竿和竹签自制的一种像梳子一样的工具,专用于梳杀稻苞虫。

  (信息来源:鹿寨文史资料第十五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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