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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发言:建设生态示范村 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 2009-02-23    县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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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力度,全县有试点村,每个乡镇也有试点村,如百朋镇下伦屯、里雍镇岩冲屯。通过试点村建设,带动了其他村的建设,新农村的村容村貌有了一定的改变,农民得了实惠。但目前从全县新农村建设情况看,我县新农村建设还处在初级阶段,还没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进行,存在顾此失彼的现象。如发展养殖业,经济是发展了,但却污染了地下水。生产中超量使用化肥和农药导致诸多水域污染,农产品中农药等有害物质残留量超标;农作物秸秆和禽畜粪便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不高,农药包装物、空农药瓶、农地膜随意遗留田间地头,生活污水末经处理就外排,使土壤和地下水遭受污染;有些地方对土地掠夺性经营;农村许多中小河流由于随意倾倒垃圾和排污而日益萎缩,水质恶化,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带来严重危害,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已成为新的重点和难点。因此,发展生态农业,建立生态示范村,有效地解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已成为我县乃至全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十分紧迫的重要任务,这不仅是改善我县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必然要求,而且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选择和关键措施。

一、建设生态示范村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生态示范村规划尚未建立。近年来,我县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通编一律,没有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没上水平、没上档次,主要原因是生态示范村规划尚未建立。缺乏规划、技术指导等服务工作。

(二)村民生态意识不强。八十年代以前,由于经济社会没有多大发展,人们的生产生活对环境没有产生多大破坏。近三十年来,伴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不断发展,村民生产、生活有了较大改变。生产上,过去很少施用农药,施肥主要以有机肥料为主。而现在则大量施用农药、施肥主要以施用化肥为主;生活上,过去很少使用塑料袋,现在买东西离不开塑料袋,这些塑料袋用过后都被当作垃圾扔掉。天长日久,村民的生产生活无意中就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另一方面,我县多数村屯无集体收入,筹不出资金用于生态建设,加上财政对农村生活环境基础设施的投入严重不足,村民长期处在脏乱差环境,缺乏生态意识。

(三)资金投入太大,一时难以满足。建设生态示范村需要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实施这些工程需要大量资金。一个人口有300人的村屯,修建三面光排污沟、简易的污水处理池、垃圾处理池,至少要50万元。生态示范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农业、林业、环境保护、基建工程等方面的技术,乡镇无法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

二、建设生态示范村的几点建议

(一)做好生态示范村规划。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国家关于生态建设指标要求,要切实做好生态示范村规划,突出特色,包括各个民族村的特色。确保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上水平、上档次,同时注意加强技术指导等服务工作。做到示范有样子,民族村有特色。

(二)建设生态示范村,以点带面,逐步建设。应选择具有一定基础的村屯进行生态示范村建设。示范村应选择具有一定的硬件设施、群众基础好、示范带动明显、交通便利的一些村屯,如:荣获“广西十大魅力乡村”、“全国生态农业旅游示范点”称号的下伦屯、获“全国文明村”称号的岩冲屯,这两个村屯的村道已全部硬化,基础设施完善,有卫生保洁制度,村里群众人人养成爱清洁讲卫生的好习惯,村屯又配有强有力的领导班子。选择这些村屯进行示范,影响力比较大,也容易获得成功。

(三)加大资金投入,做好服务工作。生态示范村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在资金筹措方面可采取多种方式:一是把项目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二是向上级立项争取得到上级资金支持;三是整合现有的项目资金向示范点倾斜;四是发动示范村筹措部分资金并义务投工投劳。生态示范村建设是个新项目,项目实施前需要规划、论证,实施中需要业务指导,实施后需要技术服务,而乡镇又缺少这方面的技术。因此,需要县政府协调环保、林业、农业、水产畜牧、建设等部门进村入户做好服务工作。

(四)建立生态示范户促进生态示范村建设。生态示范村的建设除公共设施、公共绿化外,很多生态建设的具体内容最终需落实到各家各户实施,如:发展沼气池、改水改厕和太阳能,发展庭院经济,都需落实到各家各户。通过典型户示范,然后逐步推广到全村。

(五)发展生态文化,保障和谐人居。生态村建设是全村人民共同的大事,只有在全体村民的参与及配合下才能得到保障及持续进行。深化生态文化建设是落实生态村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有力保障。(1)生态文化的融入分三个阶段:即生态村建设领导层—村民小组长—村民逐级普及,所涉及的内容从对生态环境基本知识的宣传,到本村自身发展的多种生态模式技术的推广。(2)利用农户的经验及智慧,开展多种生态活动,进行“生态户”、“环境友好家园”等评比活动,对在新能源建设、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置、农业废弃物处置及绿化等生态村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进一步推动生态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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