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内柳江区开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罚单5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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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1-31 08:39:44 来源:广西新闻网 |
柳州1月30日讯(通讯员 韦露)29日,新居落成的广西柳州市民韦某因在柳江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拉堡镇派出所依法处以500元罚款。这是柳江区实施柳州市烟花爆竹“禁放令”以来开出的首张罚单。 1月29日凌晨,拉堡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柳西新城居民小区内有人燃放鞭炮。值班民警立马赶到事发小区进行调查,在2栋2单元楼下看到了鞭炮燃放后留下的满地红纸屑,还冒着烟。 经查,民警确定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居民韦某。原来,韦某因乔迁新居心里高兴,按照老家习俗燃放爆竹来图个喜庆吉利。因该地段属于禁放区域,民警当场对其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告知其《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段、区域的通告》,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予以行政罚款500元处罚。韦某表示接受处罚,今后要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法守法。同时,韦某也表示,之前看到过柳江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但心存侥幸,经过这次教训,以后一定会遵守相关规定,也会主动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
民警韦警官表示,接下来公安机关还将加强对社区、街面、重点区域的巡查防控力度,并在小区比较明显的地方张贴公告,督促社区干部对群众进行宣传,一旦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的违规行为,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查处。 据了解,从28日晚上8时-29日下午5时,柳江民警分别在柳西新城、翠亨一街、柳江碧桂园保村路口、乐都大道南一巷、尚好鑫苑、基隆华韵上城,共查处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事件5起,开出行政处罚罚单5张。 目前,柳江区已进入全面禁燃期,各部门禁放防控工作已展开。近日,由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拉堡镇政府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对柳堡路沿线至高速路口、农贸东一、二街经营烟花爆竹的门店进行全面排查(禁放区内),严厉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整改、现场宣传教育。对于烟花爆竹证件快到期的经营户,巡查小组引导他们到禁放区域红线外找合格的地点,再办理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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