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我县农村土地有序流转的思考
大家知道,农村土地流转,更便于耕作,同时减少移动时间和农药、化肥用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土地产出率及效益,能够有效解决“有人无田种、有田无人种”、“多种不能、少种不行”的人地矛盾,促进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
一、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现状
多年来,我县认真抓好土地经营制度的改革创新,大胆尝试,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坚持“统一、集中、连片、规模、特色”的经营思路,重点引导农民进行地域性土地流转,走出了一条适合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增加农民收入的新路子。目前,我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79682亩,占农村承包土地面积的17.9%,参与农户17126户,占农户总数20.39%。流转的方式主要是:转包、互换和出租,其中:转包16278亩,占流转总面积20.43%;互换13860亩,占流转面积17.39%;出租39859亩,占流转总面积50.02%。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150个,其中县级1个、乡镇级12个、村级137个。在137个村委(社区)设立了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员,由村委干部担任,时刻关注本村土地流转的动态信息,及时向乡镇或县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报告。
2013年12月,我县下发了《柳城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对土地流转流程进行规范,同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明确要求财政、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畜牧、科技、税务、工商等部门要在资金、技术、税收、项目等方面对进行土地产业化规模经营的种植大户和龙头企业给予倾斜和优惠。对流转期限6年以上并签订流转合同,经营面积50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因生产需要建设简易仓库、生产管理用房、建办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硬化道路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进行审批。对符合现代农业范畴的经营项目给予优先扶持。2014年,我县对流转土地连片种植甘蔗50亩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地租补贴100-200元/亩,全年共发放补贴61.17万元。
二、我县农村土地流转主要特点
一是流转主体多元化。在土地流转主体上,由主要在农户间流转发展到向大户、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流转,且有流转规模加大、面积加大、速度加快的趋势。2005年以前农村土地流转规模不大,是一种零星、分散式的流转。随着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发展和劳务经济规模的不断壮大,农村土地流转进程日益加快。到2013年8月底,土地流转面积和参与流转的农户数与2005年相比,分别提高了300%和320%。
二是流转方向规模化。土地由主要向小户流转,逐步发展到向规模化经营方向流转,有效促进了全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2005年之前规模经营30亩以上几乎没有,今年全县规模经营50亩以上有186家,面积39294亩,其中100亩以上39家,500亩以上9家,1000亩以上8家。如沙埔镇潭竹屯农民将手中零散土地1080亩转包给柳州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进行规模化糖料蔗种植,每年地租不低于1250元/亩;东泉镇雷塘村农民转承包土地500多亩给柳州小康公司种植蔬菜,每亩流转金700元;马山乡马山村流转承包地150亩给天地自然有限公司种植食用菌,每亩流转金1400元……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冲脉镇指挥屯和古砦乡同社屯“小块并大块”的新做法:他们将所有畲地、水田经过互换流转方式,将许多分散的小块土地合并成一大块,平整土地后重新分配,连片种植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合并后指挥屯地块由1864块整合成150块左右,同社屯以租赁方式将分散于农民手中170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集中到3个经营大户手中进行统一联营,户均可以种植40亩以上,实现土地的依法有偿流转。
三是流转效益明显化。上述的几个甘蔗规模化基地,通过盘活资源、立项争资、业主投资等不同方式投入大量资金,修建蔗区机耕路,修建水渠,对水利基础设施进行了全面标准化改造,实现了“经营规模化、种植良种化、生产机械化、水利现代化”目标(简称“四化”),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了多方共赢。如冲脉镇指挥屯甘蔗“双高”基地,开展“小块并大块”土地整治和耕地平整配套建设,方便机械操作和管理,节约人工成本,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土地产出率。
三、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流转意识不强。随着二、三产业的发展,农民就业、收入和生活水平与土地的关系逐渐淡化。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因外出打工处于不稳定的就业状态,仍然视土地为最后的退路,既不愿意经营土地,也不愿意转包承包地,甚至一些地方出现了撂荒现象,直接影响了土地资源的产出效益。
(二)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在土地经营权流转方面,集体出租土地多数没有经过规范的民主程序,隐藏着很多矛盾;大部分农户转包、出租土地程序不规范,没有协议书或书面合同,有的只是口头上承诺和协定;即便有书面合同,也是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确,权利义务不清楚,这种行为直接影响着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
(三)土地流转进展不平衡。具有发展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条件的连片地块,土地流转率相对较高,而地势复杂、人均耕地数量不多、零星分散的地方,流转率则低;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受让方往往要求地块相对集中、面积足够大,有流转愿望的农户所承包的土地往往面积少、地块小,“插花地”多,要实现土地的集中连片,必须取得承包土地的农户一致同意,而农户间的情况千差万别,意见很难统一,这些客观因素严重影响项目引进和顺利实施。
(四)土地流转机制不完善。我县去年虽然出台了土地流转相关政策,但土地流转处在摸索和尝试阶段,真正实施起来还需要时间。目前土地流转和租赁市场没有形成,中介组织缺乏,以致出租方和承租方缺少规范的接洽平台。同时,由于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少,土地流转管理职责不明确,土地承包流转合同管理难到位。
四、推进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的建议
(一)产业带动。推行土地流转能够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反之,实施农业产业化才能带动土地大规模流转。因此,坚持农业产业项目带动是推进土地流转的前提和基础。要进一步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大力发展规模化种植优势产业,使耕地能够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农业产业项目或者是农业企业到我县投资,提高农业产出率。
(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工作机制,加强县、乡镇土地承包流转合同管理(仲裁)机构建设,制订土地承包流转登记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纠纷调解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管理和服务职能。政府要强化对土地流转的监管,将土地流转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保障土地流转依法有序进行。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为土地流转服务的各类中介组织,提供土地流转供求信息登记和发布、政策咨询、土地评估等服务,采用多种形式为双方牵线搭桥。
(三)正确引导。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大力宣传土地承包流转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别是要大力宣传国家土地承包一定三十年不变的政策,使农民充分认识到土地流转只是经营权的流转,自己的土地承包权不会因土地流转而丧失。政府职能部门参与土地流转全过程,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解决流转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和困难,消除农民对土地流转的顾虑,使之自觉、主动地参与土地流转;在不改变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通过试点,做好农村土地小块并大块工作,积极引导同村同组农户以互换形式加快土地集中,改变目前土地布局过小、过散、过乱的问题,为推动土地流转打基础。
(四)创造条件。政府要从机构、人员、编制、资金、设备、设施等方面妥善解决好推进土地流转必备的各种要素;要在土地开发、税收、权益保障、环境、信贷、服务等方面制订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推动土地有序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