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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发言材料---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 推动文化繁荣发展

  • 2012-02-21    周 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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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

 推动文化繁荣发展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因此,必须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发展步伐,推动文化繁荣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新农村。

     一、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十一五”以来,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逐渐完善。

(一)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

县级文化阵地建设。县图书馆为“国家三级图书馆”,配备了较现代化的图书自动化管理系统,并建有“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乡镇文化阵地建设。建成文化站11个、“文化信息共享工程”乡镇基层服务点12个。2008年,文化部授予柳城县大埔镇“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沙埔镇图书馆被列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基地”;村级文化阵地建设创建“农家书屋”167家、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项目15个、“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级接点131个、全县业余文艺队达166支。

(二)实施重点公共文化工程,形成柳城特色的公共文化活动品牌。一是“百村百戏”群众文化活动日益活跃。通过组织166支文艺队开展文艺汇演、交流串演、自发组织的演出,每年演出场次达到1850多场,使普通老百姓共享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成果,丰富了群众的精神生活。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文化报、新华社等各级新闻媒体为柳城县的“百村百戏”活动作了专题报道。我县“百村百戏”活动在全区乃至全国已有影响,成为了我县一个颇具特色的文化品牌。二是“壮欢”山歌唱响柳城。成功举办了四届“壮欢”大赛,每逢圩日、节日,太平镇的壮欢歌圩就聚集了来自我县及鹿寨、融安等地的壮欢爱好者,对歌交流,也吸引了众多的观众。我县“壮欢”文化品牌得到国家、区、市级多家媒体的宣传报道,扩大了柳城特色文化的影响力。201011月,广西民间山歌协会授予柳城县“广西壮欢之乡”称号。三是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惠民服务活动成效显著。我县公益性文化阵地县图书馆开展的小康论坛、农民读书成果报告会等活动得到了市、区、中央媒体的争相报道。

二、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多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得到了较快发展,但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公共文化服务投入严重不足,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无文化阵地,有阵地无器材,大部分器材十分陈旧”的状况还普遍存在。县级文化阵地图书馆、文化馆和文工团的运营经费投入不足,大多数的文化站由于经费缺乏,设施陈旧,图书馆的藏书量普遍不高,且多为一些过期过时的旧书,使有些文化站(室)基本处于关闭状态或闲置。并且缺乏文艺创作奖励经费和培训经费,出现年复一年都是老节目、老演员,不能为群众提供喜闻乐见、与时俱进的文艺节目,“百村百戏”的繁荣和发展受到很大限制。

(二)公共文化服务运行保障机制尚未建立,管理人员落实不到位。特别是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均为兼职,部分村级文化室、“农家书屋”管理人员因待遇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出现缺位现象。

(三)农村文化活动开展层次低、数量少、范围小、影响面窄,农村文化特长人才十分缺乏。一方面我县农村开展文化活动大多停留在自娱自乐的层面上,根本谈不上“教”、“学”、“带”,而且都仅停留在“会”的层面上。大部分的村屯文艺队只是在春节前后,组织开展一些简单的活动。而且也仅限于邻里之间、村屯之间,横向辐射面不大,群众的参与面小。另一方面在农村,懂器乐、通曲艺的文化人现在基本上都步入老年,而“六零后”懂器乐和曲艺的也很少,辅导人才更是少之又少。

(四)民间文化生存困难,不良文化乘虚而入。由于文化宣传和保护力度不够,各种民间文化生存环境出现危机,文化的多样性、独特性、丰富性和传承性受到严重威胁,许多优秀的民间传统文化已在人们的漠视中面临消亡。如我县被国家文化部授予“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在全区享有“彩调窝”的美称,全区民间山歌界两代“歌王”独领风骚,等等。彩调、壮欢、山歌等这些传统、独特的民间文化只在极少的老年人中传唱,已逐渐在年轻人的视野中淡化、消失,更谈不上传承。同时由于农村基层文化建设滞后,一些腐朽、没落、愚昧的文化进行反面宣传;各种反动、暴力、色情、迷信等不健康文化流入农村市场现象时有发生。

(五)文化工作队伍结构不合理,人才资源老化严重。年龄老化,群众文化辅导、文艺创作、艺术表演、文物考古等专业人才出现了奇缺现象,有的行当甚至出现了断层,退休后的文艺专业人才没有能及时充实。大多数乡镇文化工作人员是兼职人员,开展业务和服务活动的主动性不强,给基层文化工作的开展带来很大的困难,这也大大影响和制约了我县文化事业的发展。

(六)文化市场监管机制尚未健全,监管难以全面到位。涉及文化市场管理的部门有文化、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平时执法各自为政,没有形成合力,让不法商贩钻空子,乘虚而入。网吧技术监控平台尚未建立,监管措施难以执行到位,执法难度异常之大。

(七)文化体制改革不够深入。

一是乡镇文化站和广电站两部门合并,文广站干部身兼多职;二是文广站属块状管理(人、财、权由乡镇管理,县级分由文体局、广电局两个部门管理),文广站基本没有具备文艺专长的干部;三是文化激励机制还不够到位。因此,农村文化工作处于无人组织,无人辅导的瘫痪状态,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出现空缺。

三、加快构建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筑牢文化建设阵地。一是建设标志性文化工程,重点抓好县城文化标志性建筑——柳城县群众文化中心、图书馆和博物馆建设,塑造文化强县形象。二是逐步完善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12个乡镇文化站配套设备、乡镇及街道社区文化站(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创建全县121个村级文化室。

(二)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一方面是财政部门应保证文化事业单位的运转经费和文化设施建设的配套经费、文化发展和文化保护经费;另一方面是加强县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等文化服务阵地的建设,努力使县、乡、村文化基础设施相对完备,基本建成覆盖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

   (三)积极推进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文化综合实力。一是制定吸引文化人才的优惠政策,配齐县文化馆、文工团专业人才,配备乡镇文化站文艺骨干;二是积极培育多层次的群文骨干队伍。加强对农村文化骨干和文化中心户的培训,充分发挥文化能人、文化名人的带头和辐射作用,使他们成为基层文化工作的重要力量。三是建立、壮大民间优秀文化带头人队伍,保护、传承先进文化。

   (四)不断创新载体,丰富农村文化生活一是文化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要坚持组织开展好农民书画展、手工艺制作大赛、文艺汇演、文艺大赛等常规性文化活动,引导和推动农民自演自赏、自娱自乐的文艺骨干队伍的形成。二是以文化下乡为载体,改进服务方式,深入农村,流动服务,变文化“下乡”为文化“留乡”,变“送”文化为“种”文化。三是抓好民间文化的保护和发展工作,抓好乡村文化、家庭文化、农村校园文化,推进农村文化普及工作,提高农民群众文化活动质量。四是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开发、传承民俗民族民间文化。如充实完善凤山镇作为柳城名镇、古砦覃村作为柳城名村的各项申报工作;抢救、保护好区级重点文物“柳城窑址”;开发、提升古砦仫佬族乡古廨古民居群、覃村石拱桥等古建筑旅游文化价值,将保护文物古迹与开发旅游资源相结合,促进全县旅游业的发展。

(五)完善文化经济政策,优化文化法制环境。一是县财政每年应安排公益性文化事业专项经费,用于艺术创作、演出、精品生产、文物维修保护、文物征集。二是调整投入结构,在保持政府对文化事业投入逐步增长的基础上,政府投入逐步从对文化事业单位及从业人员的一般投入转变为文化项目投入。

(六)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形成合力,打击文化市场非法行为,净化文化市场空间。

   (七)做好农村文化建设的试点工作。繁荣和发展农村文化事业绝非一朝一夕之事,本着先点后面,先试点后普及推广的原则,边试点边总结经验,然后逐步推广,力求我县农村文化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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