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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区“农家乐”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 2020-02-12    城中区政协文史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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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中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推进,莲花山保护区“农家乐”呈现蓬勃发展势头,日益成为我区旅游业的一个新的增长点。但“农家乐”在发展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用地瓶颈突出,制约“农家乐”发展

“农家乐”建设用地审批非常困难。目前绝大部分“农家乐”使用的房屋属性都不是经营性用房。使用房屋有以下几类:违章建筑、农民自建住宅房、农业设施建设管理用房,按目前政策无法办理餐饮、住宿、娱乐项目、农产品销售等相关证照。也有很大一部分是以租借、改造既有建筑的形式满足部分配套设施,但都难以办出产证。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农家乐”项目用地应按照建设用地进行严格管理。“农家乐”发展的用地需求与耕地保护相矛盾,土地已成为制约“农家乐”旅游发展的最大困境。

二、经营管理人才短缺,产品缺乏品牌特色

“农家乐”旅游的经营者文化素质普遍偏低,经营理念相对落后。“农家乐”旅游从业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偏低,也以中老年为主,老龄化趋势明显。这使得“农家乐”从业人员大多停留在简单低层次的服务,对“农家乐”旅游景点的规划、建设、旅游接待服务、旅游商品开发、旅游活动的策划、旅游宣传营销等方面不够了解,极大限制了“农家乐”旅游业向更高层次发展。同时,“农家乐”旅游经营农户的经营理念雷同化倾向严重,多数“农家乐”提供几乎相同的服务,如吃农家饭、赏花采果、农园观光、钓鱼、棋牌等,产品模式雷同,缺乏个性和深度,使得“农家乐”旅游难以长久地吸引游客。

三、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缺乏保障影响旅游

一是卫生条件欠缺。如厕所简陋且卫生条件差;从业人员也缺乏必要的卫生保证;厨房缺乏基本消毒设施,生食熟食混装,烹饪过程粗简等。二是安全方面存在隐患。如过多的家用电器使得简装改造的家庭用电负荷增加,极易漏电走火,缺乏消防意识和必要的消防设施;对如何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也缺乏必要的措施。三是交通设施不够完善。部分“农家乐”旅游景区景点交通不够发达,停车不够方便,给旅游者的出行带来较大不便。

为此,建议:

一、总体规划“农家乐”,依法加强监管

相关部门在编制和调整利用农业布局总体规划时,应充分考虑相关旅游项目、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要求,把“农家乐”旅游纳入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土地供应要适当增加“农家乐”旅游发展用地,规范“农家乐”的用地管理,“农家乐”选址应尽量避开基本农田,充分利用荒地、荒坡、荒滩;在符合用途管制和区域规划的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开办旅游企业,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或联营;对一些以农业基地为特色或以农村生态旅游景观为依托的农家乐确需新占农用土地的,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尽快设立“农家乐”服务中心,对“农家乐”加强监管。

二、注重品牌形象建设,开发特色旅游产品

城中区发展“农家乐”旅游要在特色上下功夫,突出“农”家特色的培育,注重“农家乐”旅游的动态开发。注重结合地方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独特的民俗节庆活动等地域特色,要把这些特色旅游资源培育转化为特色旅游景点。“农家乐”旅游产品的设计突出生态性、自然性、参与性和娱乐性,加强其自然乡土气息的营造和农村民情风俗文化环境的渲染,少点“洋气”,多点“农趣”。充分结合实际,研究特色、挖掘特色、突出特色,用“特色”这块招牌树立起“农家乐”旅游的品牌形象。

三、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旅游服务水平

要从基本的吃、住、行等方面入手,发展有地方特色的饮食业;卫生、舒适的住宿业;因地制宜、灵活轻便的交通业等。在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方面,要增强城中区“农家乐”旅游整体素质,做到规范化和标准化服务。努力使“农家乐”旅游与当地民俗风情和乡土文化实现有机结合,提高“农家乐”旅游文化品位和服务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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