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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0年统一推行农村义务教育免费午餐以来,一些有条件的县区推行实施,没有条件的也推行实施,导致许多学校食堂是由旧教室或者其他建筑物改建而成,硬件设施很差,没有“三防”(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没有消毒和冷冻(藏)设施,容易给害虫和病菌创造孳生条件,相当部分学校领导和食堂工作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与法律规定餐饮服务经营应当具备的条件相差甚远,使部分学校食堂存在着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以柳城县为例,目前158所学校中有138所开办食堂,11所由企业供餐,6所由附近农户帮煮,3所发营养餐。在138所开办食堂的学校中,还有44所学校食堂无餐饮服务许可证,其余持证经营的学校食堂也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学校食堂是一个非常特殊的餐饮服务单位,学生人数众多,涉及千家万户,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学校食堂,如果责令其停止营业,那么学生没有饭吃,如果不责令停业,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就是重大的社会事件,影响后果极其恶劣。
为此建议:
1.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投入必要的建设资金,改善学校食堂的基础设施,以达到法律规定餐饮服务经营应当具备的条件;
2.各级学校领导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并落实相关食品安全制度,切实保障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