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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关注套取“中小企业补贴资金”的现象

  • 201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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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出台了多项针对中小企业的补贴,如新能源、节能减排、中小企业技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等方面。这些补贴本来是有严格的审批制度和程序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一些人采取多种手段,非法套取或恶意骗取补贴资金:一是由个别“能人”或“代理公司”“代理操作”套取,然后分成;二是成立“空壳”公司来套取财政专项资金;三是一些中小企业根据项目的情况,采取多头申报、重复申报、报大建小、虚报套取等手段进行资金套取。为此建议:

    1.进一步完善审核制度,严格审查,重在落实。项目申报审批部门应严格履职,不仅要审查申报材料,还要实地踏勘,对照资料进行逐一抽查验证,确认项目内容的真实性。充分发挥各级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职能特点,加强对资金使用项目单位的跟踪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确保财政资金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以法律手段保护补贴资金安全。对在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要严格追究相关企业、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专项资金和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财政补助资金等行为的企业,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外,还应取消今后一段时期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申报资格,并作为企业不良信息记入企业信用记录。对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3.公开项目申报审批信息、完善举报监管制度。对于恶意、非法套取中小企业的补贴资金的现象,加大鼓励举报奖励力度,严厉打击报复行为,让非法套取中小企业补贴资金的现象无处遁形;

    4. 加大打击非法“代理公司”或“空壳公司”的力度。这类公司之所以得以存在,一定程度上是内外勾结的结果,清理这类公司要从源头上治理,切断关系网,防止打击过后又死灰复燃。(农工党柳州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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