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社情民意信息

关于整治改装残疾人机动车的建议

  • 2012-03-16

内容导航:

   残疾人机动车是残疾人专用的代步工具,属于非营运车辆,不得参与人货营运。但是近来在我市城区主要交通路段,残疾人机动车非法营运的现象重新抬头,并有发展扩大的趋势。这些残疾人机动车经过改装后,一部车可载客4人,等同于一部出租车的承载量。这些车辆主要在人员密集的地方候客,如火车站、汽车总站、飞鹅市场、莲花客运站、白沙客运站、柳邕农贸市场等地,特别是火车站每天都有几十辆残疾车在出口两边等候。初步估计,市区范围内的非法残疾人机动营运车辆达400-500辆,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和公共环境,为交通安全埋下重大隐患。建议:

   1.市政府尽快制定整治改装残疾人机动车方案,组织相关部门集中整治和清理非法营运的改装残疾人机动车。

   2.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经营者不要冒险从事非法营运,动员市民出行乘坐安全可靠的交通工具,提高安全意识。

   3. 从上牌、入户、年检、证照、驾驶人资格等方面,加强对残疾人机动车的管理,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4.加强残疾人机动车的销售审查,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残疾人机动车行为。

   5.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增加公共交通路线,扩大公共交通辐射范围。 

打印 关闭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主办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办公室维护管理
E-mail:lzzx@liuzhou.gov.cn        电话:0772-2827140
版权所有:©2017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        技术支持:柳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桂ICP备2020008324号 桂公网安备450202020002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