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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小区居民与物业公司的纠纷越来越多,影响了居民生活,也造成新的社会矛盾。其主要原因是物业公司履职意识或服务能力差,服务不到位,业主委员会运作不规范,难以发挥作用,业主欠费现象严重,造成恶性循环。
建议:
1、进一步明确城区管理物业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把物业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2、明确社区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议的指导职能;
3、规范物业管理市场,严格实行建管分离,推行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
4、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审核,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5、依靠社区居委会、社区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等力量,加强对物业管理的监督,拓宽群众投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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