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23
字体大小:[小中大]
背景颜色:
按照《森林法》规定,采伐零星树木可不需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但由于林农法律意识不强,林业部门若监管不到位,部分林农会把非零星树木作零星树木采伐销售,势必影响凭证采伐、限额管理等政策法规的执行;若管得太严,农村零星树木得不到有效利用。建议出台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零星树木的采伐监督管理,合理利用零星树木,增加群众收入。(信息来源:融安县政协)
上一篇: 建议设立村屯农技员 || 下一篇: 建议放宽商品林采伐年限,使林权制度改革惠及林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