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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融水苗族自治县政协提出《高速公路征地权属纠纷影响工程进展》的问题,柳州市国土资源局作出回复如下:
针对融水与融安两县交界处存在的多处土地权属纠纷问题,我局认真研究,并且配合市调处办,于2010年3月12日、25日两次前往融水县,针对以上问题,会同融水、融安两县政府部门人员进行了现场协调会,初步了解双方争议情况。
为了积极配合三柳高速征地拆迁工作有效开展,针对高速公路征地中权属纠纷影响工程进行的问题,我局提出以下建议及措施:
(1)、征地范围中涉及的几宗土地权属争议,我局按照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流程进行具体调处,要求争议双方向我局提出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申请,并提供有关权属材料。
(2)、在争议当事人申请的前提下,我局将对其进行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立案受理,并及时组织争议双方当事人及相关部门共同前往权属争议现场进行实地勘验。
(3)、进一步调查取证,获取相关材料,在了解清楚争议事实基础上,对权属争议进行调解。调解达不成协议的,我局根据相关处纠规定拟定处理决定并报市政府。
(4)、在纠纷调处的具体过程中,建议两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做好争议双方群众的思想工作,使得争议双方最大限度地配合我局调处,并且维持争议双方群众的情绪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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