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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撂荒造成土地资源浪费

  • 200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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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政协委员反映柳江县各个乡镇存在不同程度土地撂荒,造成土地资源浪费的问题,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在814的回馈答复中指出:1、将加大力度宣传《土地法》、《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人民节约用地的意识,制止耕地撂荒。2、依法推进土地流转,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耕地有效流转工作中的引导、协调、服务功能,对有条件的地方将撂荒地依法、有序流转使用权,提高使用效率。3、按照签定的耕地保护责任状的要求,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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