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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繁荣我区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升级的建议

  • 2019-08-15    致公党柳州市委员会 浦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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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今年以来,北京、天津、成都、重庆、上海、济南等地纷纷出台相关政策举措,激发夜间经济新动能。作为现代城市业态之一,夜间经济是指当日下午6点到次日早上6点所发生的服务业方面的商务活动——晚间购物、餐饮、旅游、娱乐、学习、影视、休闲等都属于夜间经济。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消费转型升级,夜间经济已成为城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夜间经济还可以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极大地缓解城市的就业压力。因此,夜间经济正在受到越来越多城市的重视。

一、发展夜经济的意义

一是拉动消费,推动第三产业发展。据报道,北京王府井出现超过100万人的高峰客流是在夜市,上海夜间商业销售额占白天的50%,重庆2/3以上餐饮营业额是在夜间实现的,广州服务业产值有55%来源于夜间经济;二是反映城市发展水平。夜经济的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城市经济活力和城市能级的重要指标,是体现一个城市文化特色和发展成就的鲜活窗口;三是满足消费需求、创造就业岗位。夜间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可以满足本地人和外地人多元化、多层次的消费需求;另一方面能够拉动城市经济增长,创造就业岗位。

二、我区夜间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与发达地区相比,我区目前夜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市场业态单一。夜生活内容主要以餐饮娱乐为主,夜间开放场所基本是KTV、影院、麻将馆、茶楼、洗浴场等。

(二)配套设施缺失。夜间交通、市政设施、照明等相关配套设施薄弱,严重影响市民的出行意愿。

(三)政府引导薄弱。夜间经营活动有很大一部分属于自发性市场行为,缺少政府对夜间城市生活的整体规划及夜间运行的行为规范和条例政策的约束,管理上存在一刀切现象。

三、为此建议

(一)尽快组织编制广西夜间经济发展的相关规划与政策,与旅游规划、城市规划、商业规划等有机衔接,合理确定我区夜间休闲经济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通过制定有前瞻性、指导性、规范性的规划,丰富夜间经济业态,实现夜间休闲经济产业的集聚化、特色化、规模化,构建共享型发展环境。充分挖掘本地夜间休闲资源,结合自身文化特点,打造休闲娱乐项目,如柳州的山歌、桂林的山水文化等。夜间经济要与城市历史文化深度融合,体现城市的文化底蕴,打造城市特色品牌,为居民和游客提供差异化、多元化的夜生活。

(二)发展夜间经济,需要加强顶层设计,着力提升配套服务,创造便利的产业环境,比如改善城市交通运输系统,并加强治安管理、噪音控制、垃圾处理等方面的提升。对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问题,要加强监管,为产业良性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

(三)针对夜市经济,加强和完善城市管理。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相关法规,对已经形成规模的自发性夜市进行引导,采取疏堵结合严管理原则,把握好平衡点,最大限度地减小夜市带来的负面影响,又保证夜市健康有序发展,本着不影响市容卫生、不影响人车通行、不产生扰民问题的目的,科学合理地划分夜市区域和确定管理标准。对于适合发展夜市的区域要采取鼓励发展和扶持建设的态度,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夜市,满足市民的生活消费需求,吸引外地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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