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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时间上,社情民意工作正式提出是在1994年11月,全国政协八届第20次主席会议提出“把反映社情民意作为政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2001年6月,全国政协九届十四次常委会将“反映社情民意”列为会议的唯一议题,深入开展讨论,并发出文件。2004年3月,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新修订的《政协章程》第二十四条中明确指出:“政协委员要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对政协委员要加强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提出了要求。2006年2月,中央5号文件《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第一次对“加强社情民意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意见要求“要运用包容各界、联系广泛、人才聚集的有利条件,了解和反映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意愿和诉求”。2012年,全国政协会议把社情民意工作列为重要会议议题,形成专门报告。由此看来,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已经成为政协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但如今的社情民意收集工作多数在于通过各种会议、委员进社区等形式进行,信息收集渠道不够宽、把握社会舆情不够及时,这可能会影响委员参政议政的能力。
为此,建议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和深化做好政协社情民意收集工作,使收集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更常态化,社情民意内容更具有广泛性,在收集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同时,不遗漏事关百姓生活点点滴滴的困难和诉求:
1. 在辖区内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及村委等基层单位设置社情民意信息收集箱;
2. 重视运用新媒体和科技手段,通过大数据说话,让我们及时了解和把握民生需求。在辖区网页上增添社情民意收集板块,或建立柳南区政协微信公众平台,将二维码印在社情民意收集箱上供市民扫描,让市民可以直接用手机留言,并查看到我们的处理状态,提高民众与我们的互动,加强民主监督;
3. 成立信息收集小组,对来访信件和大数据进行收集、分类、分送、交办与承办。对存在普遍性、倾向性等有价值的社情民意信息以《社情民意信息》简报形式上报;有的及时向有关部门转达,也有的可以同社区共同解决。对不宜编发的社情民意信息有的则在查询网页或微信平台上告知。从而使得民众反映上来的信息件件都有回音、有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