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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救护车装配摄像头、整治不避让救护车等违法行为的建议

  • 2015-02-15    柳南区政协委员 黄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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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救护车执行抢救危重病人生命的重要任务。对危重病人来说,时间就是生命,多争取一分钟的宝贵时间,就多一分抢救成功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报警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但是,在现实中却并非如此,在以往运送病人过程中,八成以上车辆根本不避让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在路上被堵的问题屡屡发生,特别是在城市高架桥上遇到堵车,120救护车寸步难行,因此延误病人治疗的情况时有发生

由于避让与否取证较难,现场稍纵即逝,执勤交警执法难,导致市民缺乏主动避让救护车的意识,更为严重的导致抢救生命被耽误,有时不得不借助广播实时动态播报某救护车的行车路线以及具体方位,提醒沿线司机提前让道。有些有避让意识的车主也会担心:“如果路上都在堵车,我能让到哪里去?如果我在让道过程中压实线违章了,那又该怎么办?”不给救护车让行,患者无法尽快得到救治;给救护车让行,却又担心违章被罚。如何才能化解这一矛盾?

建议:

1.         给救护车前安装摄像头,对在救护车行驶中的路况进行取证,给交管部门提供处罚的依据

2.         由交警部门定期对救护车的摄像头进行检查,对违章定性。对在救护车行驶中有插队、拦截、不让路的车辆进行处罚,同时对因避让救护车而产生的违章进行筛除,让市民可以“无忧避让”。

3.         加快地方立法,对不避让救护车的行为制定具体而严厉的处罚规定。据悉,深圳已实行对不避让救护车的车辆,交警会给予罚款300元、扣3分的处罚

4.         加强对市民的教育宣传,定期开展相关生命第一、为生命让道的文明教育鼓励社会车辆为救护车让行

5.         将司机须避让特种车辆列入驾考。立法惩处不避让救车的行为是一方面,而制订并向公众普及避让急救车的方法,教人们如何合法避让同样重要。在国外驾校学车,避让特种车辆是必修项目之一,路考时遇到特种车辆必须避让,否则不让通过。

为救护车装配摄像头、对不避让执行任务的120救护车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能对更多的司机起到约束作用,逐步使市民让车意识变为习惯和自觉。每一个人都有可能遇险,为救护车让道,归根结底是每个人在为自己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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