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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是居民的自治组织,起到化解矛盾、维护居民利益的作用。同时,社区还落实着许多市委、政府行政职能工作的落实。致公党柳州市委从柳北区雀儿山街道下辖的八个社区了解到,社区在现实生活中,需要出具各种证明,让社区工作人员十分为难,并且造成大量的纠纷和矛盾。
要证明的事项是居民的个人行为和活动或是一些事实,有的是社区不具备相应的职能,有的是社区在能力范围内无法了解,并且民政局并没有在一定范围内给予指导。所以,从一定意义上来说,社区没有职责也没有义务出具这些证明。比如:在家死亡需要火化的,殡仪馆需要社区出具在家自然死亡的证明;办理遗属抚养,需要社区出具申请人无收入来源的收入证明;汽车贵重物品被盗,居民由于办理定损或立案过程中,需要社区开具其丢失了某某物品的证明;柳北区雀儿山街道凤凰社区的韦主任说道,一个居民让社区开具其父亲某某年去世的证明,韦主任十分无奈,对居民说到,那年我只有5岁,这个证明我没法开。诸如此类林林总总,社区工作人员为了避免法律和经济责任,能不开的就尽量不开;同时尽管做了很多说明解释,但是证明开不出,居民事办不了,总免不了不断的纠缠和冲突。
这种矛盾,一方面是由于在与相关部门办事的过程中明文规定需要社区证明盖章,另一方面是社区无法就自己的能力和范围作出相应的行为。且在现实生活中,开具证明的弹性比较大,不利于正常的行政行为的行使。
故,致公党柳州市委建议:柳州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就社区证明的范围及效力做出明确规定。若确有不明确的其他事项,确实要开具证明又不在范围内的特殊事项,应当有对口部门的具体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