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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公益广告属于非营利性质的社会公益性活动。电视公益广告以其流动的画面和声音为载体,担负着社会公德、社会秩序等方面的文化信息的传递,以其高品位的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结合,引导人们观念的更新。在构建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今天,电视公益广告不但是和谐社会亮丽的风景线,也可以成为展现城市风采的“城市名片”。
目前柳州也有多档电视公益广告,但制作水平和创意还有待提高。与商业广告相比,上乘作品十分稀缺。许多公益广告是随着社会舆论起伏,应时而作,周期短,达不到效果。如果有针对性的以柳州自然环境、城建、支柱产业、民俗等为背景精心制作,不但可以起到宣传“环保”、“道路交通安全”、“勤劳致富”、“恪守公共道德”等公益主题,也可以助推柳州景点、支柱产业等的发展,是无数张鲜活的城市名片。
基于以上问题和“城市名片”的构想,致公党柳州市委会建议:
一、柳州电视公益广告的内容和形式上,要结合柳州本地特色,以达到宣传和推广的作用。如结合柳州城市环境、柳州支柱产业、少数民族风俗、柳州特色小吃等制作较为经典的电视公益广告。
二、在播出时间上,应选择黄金时段,插播于老百姓关注度高的节目(如新播报、摆古栏目等)的开始或间歇处。
三、精心制作的电视公益广告既不是强硬的“说教”,也不是曲折隐喻。要使其成为柳州的“城市名片”,需要建立起一套完备的公益广告资金保障体系,解决目前电视公益广告资金、创意和制作水平问题。
四、“企业署名电视公益广告”要规范指导。如柳州的一些知名企业,不但是柳州的工商业支柱、也是柳州的品牌形象。做好“企业署名电视公益广告”是十分必要的,但要注意不能以商业广告思维去制作和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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