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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婴幼儿及儿童体检项目的建议

  • 2013-11-14    致公党柳州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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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及儿童体检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体检之后,医生和家长可以根据体检结果对孩子的疾病和致病危险因素进行早期干预。婴幼儿和儿童属于特殊的年龄段,不同时期体检的侧重面也应有所不同。

就目前柳州的情况而言,婴幼儿及儿童体检存在以下问题:婴幼儿及儿童的定期体检项目不统一,在没有征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医生开单项目过多、过于随意、体检项目没有指导性和针对性;儿童入园体检项目也不统一,收费不一致,不能真正达到规范儿童健康评价、保障儿童健康的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76号令《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可该办法没有就健康检查的项目做具体规定,所以造成了儿童入托时体检项目的不统一。同时由于没有出台相关0-1岁婴幼儿体检指导项目,同时新手父母此类知识尚处于真空盲区,加之利益驱使,导致了婴幼儿体检乱象更甚。

为此,致公党柳州市委员会建议:

1.按照婴幼儿及学龄前儿童的生理特性及年龄段,制定统一规范的婴幼儿及儿童体检指导项目。该体检指导项目应通过划分年龄段来指导监护人做好婴幼儿及儿童体检项目的选择,同时应该就该体检项目的作用和指标参照做出具体解释。

2. 该体检指导项目应该标注哪些类目是免费的,哪些是自费的;哪些是必须强制体检的,哪些是非强制的。监护人可根据需要和自身情况作出体检选择。

3.该体检指导项目应剔除不具备科学性的体检项目,如已受到广泛质疑和诟病的“微量元素测定”。此类不具备科学性的体检项目,不但助长乱收费之风,而且还会造成乱开药、乱治病,对婴幼儿及儿童造成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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