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参政党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民主党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作用也越来越突出。然而,民主党派在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发挥作用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参政党民主监督职能和作用发挥比较被动
一直以来各民主党派监督政府部门和中共领导的主动性不强,不敢监督也不善监督或感觉不便监督。这需要树立正确的监督理念、工作境界和心理境界,完善和加强民主监督的权力保障,使参政党能够肩负起广大人民对八个民主党派在政治使命上的期待和要求,这应该也是参政党开展民主监督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参政党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应具有这样的一些理念:“监督为了人民,监督依靠人民”。监督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监督,这是民主监督的根本目的和宗旨,也是监督的依据。明确了为谁监督的问题,让要我监督变成我要监督,从被动到自觉就有利于增强责任和使命感。
目前还存在只有当人大和政协组织代表和委员参观或听取政府部门工作报告时,党派才有机会了解政府部门的决策和执行情况的问题,而党派几乎没有主动去了解情况而进行民主监督。民主党派的性质、地位和特点决定其在参政议政中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民主党派以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具有十分丰富的信息资源和智力资源。民主监督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定的权威性、强烈的影响力和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所以各民主党派要主动了解情况,履行民主监督职能,要使民主监督成为民主党派各级组织的一种主动的、自觉的行为。
民主党派应该象抓参政议政那样抓民主监督,对涉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主动督促党委政府引起重视,着力解决,并对解决的具体过程进行监督。要加强民主监督工作,必须着力提高民主监督的组织化程度。目前,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均未建立民主监督专门组织,这种机构设置与把民主监督作为民主党派主要职能的政治要求是不相称的,提高民主监督的组织化程度,有必要建立民主监督的专门机构,中央一级组织在这方面理应率先进行探索。同时,民主党派要注重运用组织力量,做好民主监督的计划安排、工作动员、人员调集、业务培训、信息反应等工作,加强对民主监督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抓好民主监督的队伍管理和队伍建设,从而在组织上确保民主监督职能的有效履行和正常发挥。
(二)参政党民主监督制度形式单一
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是会议,诸如情况通报会、专题协商会、谈心交心会等形式的会议,也成为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形式。其实,通过会议形式为民主党派提供民主监督的机会,其适用性和科学性仍有待提高。民主党派民主监督职能的行使效果并不理想。我们现在的党派作用基本上注重参政议政,但在实际中却忽略了民主监督的职能。许多涉及民主监督的问题往往出现将监督变成协调协商,再把协调协商变成通报;同时存在对意见和提案的处理和答复时使用外交辞令或避重就轻的现象。希望党政部门正确理解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区别,加强民主监督力度、增强党派监督意识,着实办理办好意见和提案,重视民主党派的建议和意见并加强民主监督的力度。
(三)内部监督与民主监督没有很好相结合
长期以来,执政党十分重视内部监督,有比较完善且有力的组织系统、人员队伍,而且有完善内部监督的政策法规,加强了思想教育和约束。而民主党派对执政党的监督还停留在说得多,做得少的状态。民主党派自身对民主监督的重视不够,监督的理念不明确。机构的设置上重视参政议政、社会调研,以致每年各级两会所竞争一号提案多是所谓的参政议政内容,却缺乏专门的领导分工负责民主监督工作,使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职能弱化、监督意识不强,导致参政党民主监督成效不强。
(四)当前“受邀监督”的制度有待完善和加强
当前所实行的检察、审计、教育等特约监督制度没有在各级政府部门形成统一、规范、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作用,更没有体现参政党整体民主监督的效果。特约监督的应用上是一种被动和非权力性的受邀监督,有些部门把这种工作视为可有可无,随意性大,多于应付,更多被视为一种形式。特约人员的积极性也未能充分调动,其原因一是特约人员必须是在邀请单位党委的领导下工作,要服从被监督部门领导的工作安排来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监督的独立性难以体现。二是特约人员的知情权难以保障,难以在首先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监督,真正意义上的监督难以到位。再则是特约人员是分别从各民主党派推荐派出,使组织的民主监督在实践中经常沦为分散、个体行为,而负责组织聘特约监督员的统战部门对聘用单位的工作也难以提出硬性要求和约束。三是参政党民主监督的总体成效不明显。参政党在民主监督方面组织协调性较差,普遍缺乏监督意识和能力,以及开展监督的工作境界和心理境界。在我国现行政党体制下,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和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参政党强化民主监督可发挥的潜力很大,空间很大,领域也很广阔,在民主监督方面应该大有作为,发挥重要作用。
四、进一步发挥参政党的民主监督职能
当前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相对较弱,也未得到社会各界支持和认同。进一步发挥参政党的民主监督职能,必须加强和重视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与中共纪检监察部门协调配合起来,参政党开展民主监督可以成为纪检监督的一个工作渠道。改革当前参政党的民主监督与执政党的纪检监督是两股道上的车的局面。
(二)要了解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民主党派的期待和要求,根据廉政建设的形式和要求,紧扣社会各界普通关注、广大群众最关心、影响较大的热点、难点开展民主监督,在民主监督方面不做摆设,也不为监督而监督。
(三)要建立中央和省级民主党派组织专门负责民主监督的部门。例如民主监督委员会。加强与所代表的社会阶层的联系,提高广大成员在民主监督工作方面的意识、责任、素质和能力。“监督难,难监督”,要克服在民主监督中的畏难情绪。过去我们总担心民主党派被当作花瓶和摆设,没地位。但客观地说,要让历史记住八个民主党派对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贡献,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只能秉承“以有为谋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