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派参与协商民主的实效性思考
摘要:协商民主理论是20 世纪末期西方政治学界兴起的一种新的民主理论范式。我国的协商民主的主要形式是以人民政协为平台的政治协商。本文通过阐述协商民主的含义、特征,目前我国协商民主的主要表现形式,分析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中发挥作用而存在的缺陷,探求民主党派在参与协商民主中发挥实效的新思路、新途径。
关键词:协商民主 民主党派 多党合作 民主政治
当今世界,民主的主要形式有三种: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和谈判民主。选举民主是西方发达国家的政治特点,谈判民主则是一种非常态形式。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分别代表了我国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
一、协商民主的含义、特征
(一)协商民主的含义
协商民主理论是20 世纪末期西方政治学界兴起的一种新的民主理论范式,它主要是指:在政治共同体中,自由与平等的公民,通过公共协商而赋予立法、决策以正当性,同时经由协商民主达到理性立法、参与政治和公民自治的理想。协商民主的实质,就是要实现和推进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1]。协商民主是一种话语民主,是平等主体表达自身利益和偏好,倾听他人,理性反思各种可能性,在共识基础上形成合法决策的治理形式。我国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把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结合起来的过程中,始终体现了"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这一现代民主精神,并把它作为民主与法治的重要内容,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我国的协商民主是与政治协商会议制度相符合,能够收集更多党外人士的建议,共同促进社会主义发展的民主形式。
(二)协商民主的特征
协商民主的内涵表现为许多特征,这些特征体现了其与政党制度和社会政治参与相符合。[2]
1.协商民主的社会基础是多元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民主政治的进步,利益的分化在不同族群、阶层、宗教、社会团体之间越来越明显,多元的利益诉求成为社会多元化发展的显著特征。多元性是协商民主的社会基础。
2.协商民主的参与主体平等。协商民主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各种具有不同利益诉求和偏好的平等参与主体进行政治对话的过程。这种平等是具体的,包括地位,对协商结果影响力,获得协商机会,获得信息和资源,提出自己理由的权力,倾听他人意见的平等以及说服他人能力上的平等。
3.协商民主的形式是包容和开放的。人人都可以参与协商,每个参与主体都可以在充分发表自己意见的同时倾听他人的意见,每个人都有权知道对自身具有约束力的政策和法律,整个协商程序是公开的,讨论形成的结果也是公开的。
4.协商达成的共识建立在公共理性和责任的基础上。在协商过程中, 多元分化的利益主体之所以能够形成共识,关键在于参与者具有的公共理性和责任。
二、我国协商民主的主要表现形式
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政治协商,以人民政协为载体;二是社会协商,主要表现在民主恳谈会、居民论坛和民主听(议)证会以及近几年逐渐兴起的网络问政、征求意见等[3]。通过人民政协这一平台,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协商,是我国协商民主的最高层次和最具代表性的,是协商民主的最主要形式。
从建国初期至今,不管是从法理依据和协商层次上,人民政协都是我国协商民主的主要载体。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通过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1993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6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阐明,“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各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4]。”
民主党派是社会各阶层、团体的重要代表,是参与协商民主的最重要党外(中国共产党之外)主体,以柳州市政协为例,有民主党派身份的委员约占全市政协委员总数的40%。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是其两大职能,而这两大职能得以有效发挥都以政治协商为重要前提。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民主党派的界别特色呈逐渐弱化趋势,而新的社会基层不断涌现,他们通过加入民主党派来表达利益诉求的越来越多。为了平衡各种主体的利益诉求,提高民主党派参与协商民主的实效显得尤为迫切。(罗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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