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重点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的火车头、助推器,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产业提质增效的主要途径,是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举措。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业务部门的培育、扶持下,我市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已发展到64家(其中自治区级7家)。他们的发展壮大,促进了农业与加工业相融合,延伸了我市农业产业链,培育壮大一批具有竞争优势和较强带动能力的产业,提高了农产品技术开发、深度加工、市场推广水平和农产品附加值,有效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近几年来我市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的扶持政策,实践证明,扶持一个龙头企业就能促进千户万人增收,对此,为进一步鼓励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立对龙头企业在从项目扶持、税收支持、扶持品牌、三品认证、科技人才引进、用地及水电优惠等方面的激励机制。对当地发展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优先安排立项、用地。
二、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对农业龙头企业给予扶持。对规模较大、实力雄厚、竞争力和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重点扶持。
三、大力推进土地流转。对以土地流转入股的企业,按土地流转面积给予资金扶持,尽快出台流转土地抵押贷款的政策。
四、加强对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训。观念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利用各种载体,通过培训、讲座和组织外出参观考察等多种方式,帮助有创业基础的农业经营者“活起来”,进一步开拓视野,更新观念,激发创业热情,兴办农业企业。
五、加强引导规范,完善户企利益联结机制。对通过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订单农业”、“合同农业”的企业,给予政策、法律保障,确保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达到双方互利双赢,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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