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东新区作为柳州市的新兴工业园区,通过政府招商引资,进驻大量的新型工业企业。这些企业身处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当中,法律风险持续增加,对其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并有效防控,对这些企业的持续发展、壮大具有重要意义。
柳州市柳东新区(高新区)科技企业法律顾问团自去年8月成立以来,积极为柳东新区实现“三年一千亿,工业再翻番”目标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我们民革党员律师有幸参加了该企业法律顾问团,随同顾问团律师多次深入新区管委会、新区范围的工业企业,现场“问诊把脉”,就法律问题答疑解惑,帮助他们了解自身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提出法律建议,受到企业的一致欢迎。在服务过程中,我们发现这些企业在法律风险方面目前均存在一些普遍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大部分企业尚未建立完善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几乎没有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园区做得较好的是那些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由于他们采用现代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各方面较为规范,他们在法律的遵守及法律风险的防范方面做得比较到位,在法律风险防范方面也最舍得投入。然而,部分企业至今没有设有专门的法务人员,也没有聘请法律顾问律师,法律事务由办公室人员或由财务部门兼管。这些人员均非法律专业,由于不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只能凭经验行事。平时遇到公司需要法律文件,则从网上照搬照抄,只有到打官司时才想到找律师。这类企业面临较大法律风险。另外,一些为当地大型企业的中下游配套生产的民营企业由于生产经营模式单一、对上游企业依赖性较强,经营法律风险尚未凸显,故对法律风险的防范重视度不够。因此,目前园区的大部分企业的法律风险较大。
二、企业的法律风险多集中在劳动用工方面、投融资方面、基础建设方面,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风险正日益凸显,公司治理方面的法律风险将逐步增多。一些企业为规避员工意外伤害选择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商业保险作为社保的替代。此举降低了企业用工的成本,但却大增经营风险。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单位的举证责任要重于劳动者。在有关事宜的诉讼和仲裁中,企业往往处于被动地位。特别在企业投融资方面,由于银行贷款受诸多条件限制,部分企业融资模式单一、融资渠道有限,则选择从民间资本市场解决资金问题,融资成本高企,而企业的正常盈利空间难以支撑高昂的财物费用,一旦企业资金链断裂,不但其面临生死存亡,因民间融资往往牵涉面广、金额巨大,还极易造成社会群体性事件,引起社会动荡。园区的部分企业属高新技术企业,很多拥有自己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风险也正日益突出。
三、在企业一些常见的法律风险反复出现,难以解决,并且风险有进一步加大的趋势,一旦爆发,后果尤其严重。上述提到的企业法律风险呈现循环多发的态势,往往企业已发生类似风险,企业也已意识到风险的存在,但是或漠视、或束手无策,最终同样的风险再次爆发,甚至可预见将来还要发生同样的纠纷和风险,企业对此束手无策,只能听天由命。
四、行业“潜规则”迫使一些中小企业订立不平等的经济合同,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律,与契约精神相悖,形成矛盾隐患。园区内生产汽车配套零配件的企业,对大型企业的依赖性较高,交易时有违诚实信用、破坏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企业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
一、企业普遍不够重视法律风险的防控。园区内的企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均认识到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法律风险,潜意识也认同企业需要进行防范,但普遍存在认识和重视度不够,特别是企业主、企业高管法律知识欠缺,导致“无知无畏”。大多数企业还停留在发生纠纷才诉讼的事后补救的阶段,而法律风险防范的重点却是做好事前的防范,防患于未然;很多企业仅从合同起草、审查层面上防范合同法律风险,没有意识到合同前的调查把关和合同履行中的风险控制同样重要。此外,园区企业往往对政府依赖心较重。一旦出现纠纷问题,总寄希望于通过政府帮忙协调解决,有些甚至向政府提出不合理也不合法的要求。
二、企业高速发展和对风险防范投入相对滞后的矛盾。世界五百强企业在法律风险防控方面仅是资金的投入即平均占至其总收入的1%以上。市场经济发展,企业若未能在法律轨道上运行,势必处处碰壁。新企业生产经营刚刚起步,此阶段的风险尚未突现。随着企业发展壮大,企业经营过程中所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层出不穷。法律日趋完善健全,新的法律风险持续增长。企业对于法律风险防控的投入应保持一定的增速,以适应形势的发展。目前新区企业在此方面的投入普遍偏低,部分企业除诉讼聘请律师费用外,几乎没有法律方面的投入。
三、缺乏专业的法律人才对企业建立一整套完善的法律风险防控系统进行帮助和指导。法律风险防控是一门系统的科学,需要对目标企业深入调研、评估,并根据其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完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风险防控体系,这需要专业的法律人士给予指导帮助。现有的一些企业即使已经意识到法律风险防范的重要性,却不知道如何建立完善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并苦于没有专业人士来给予指导帮助。
因此,我们建议:
一、政府应带领园区企业共同营造一个守法的、和谐的市场环境。多下企业调研,对园区企业情况进行摸底了解,对于不利于企业发展的行业“潜规则”,政府部门应当了解情况并进行备案,在适当的时候组织有关企业进行协调,妥善处理。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把工业园真正打造成企业的“温馨家园”、“安全家园”。
二、由司法局、律协组织在企业中加强法治宣传,进行法律培训,提高企业主、员工的法律意识,为营造守法有序的良好社会环境打好基础。
三、由顾问团律师形成指导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工作规范,根据新区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风险等级评估和分类,组织专业律师并作专业分工,指导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因律师行业同样面对市场,可参考其他地市由政府采购法律服务支持企业发展的做法。
四、企业自身也要重视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在政府部门的引导下尽快建立自身完整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加大对法律风险防范的投入,使之与企业的发展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