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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情民意】关于建设预防和矫正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门学校的建议

  • 2019-11-21    陈西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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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低龄化违法犯罪率正在逐渐上升,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已经引起党委政府及社会的高度关注。这类未成年学生的不良行为主要表现为厌学、辍学、网瘾、吸烟酗酒、离家出走、夜不归宿、吸毒、霸凌、打架斗殴、偷抢、色情服务、个别甚至伤人杀人等等。如湖南沅江12岁男孩杀母事件、大连市13岁少年连刺7刀杀害10岁女孩事件、接连不断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等。这一起起未成年人犯罪的悲剧不断上演,让人深思。如何未雨绸缪,有效防范未成年人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应该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在目前法律法规框架下,这些未成年问题学生,普通学校难以得到有效矫正,家庭教育无法约束,造成他们大多数都辍学流散于社会,给控辍保学、社会治安、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及家庭和睦等带来巨大压力和影响,同时也给这些未成年人自身健康成长带来巨大的伤害。

《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后,各地举办的工读学校引起诸多争议并逐步消失,普通学校对这样的学生更没有针对性的教育资源与措施。教育、司法等部门对问题未成年人的管理教育存在一定程度的缺失缺位,让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日益突出。据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未成年犯罪中,占比68.08%的初中生是最高发群体,小学生也达到了17.74%的比例。相关研究证明,在10个辍学学生中,有6人以上会发展到违法犯罪,即60%以上的辍学学生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控制学生辍学是关键,专门学校教育是控制“问题”学生辍学和矫正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有效措施。

广西现有的专门学校非常少,且均为民办性质。因此,建设预防和矫正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专门学校是十分必要和有意义的:一是解决这些未成年群体的读书难问题,有效降低义务教育段的学生辍学率,对未成年人实施有效保护;二是有效减轻普通学校的教育教学及校园管理困难;三是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四是可以对已经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施有效管教与矫正;五是帮助这些未成年学生顺利渡过叛逆期,继续读书学习、成长成才。

为此建议

一、建设预防和矫正未成年人犯罪专门学校并明确专门学校教育的性质。建议由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资建设新学校或政府投入改扩建现有民办学校(购买服务),建设成标准化的预防和矫正未成年人犯罪专门学校。专门学校应充分考虑特定学生群体未来发展,既有工读学校管教性质,同时兼顾未成年学生基础教育、义务教育性质。达到既对未成年人实施有效保护,又可对未成年犯罪进行有效预防和矫正的目的。

二、科学进行课程设置。专门学校的课程设置,应兼顾义务教育国家基础课程与针对性的特色课程相结合。国家基础课程是保障这些孩子完成义务教育课程学习,并为这些学生未来升学教育打基础的课程,应正常开好、上好;特色课程是针对学生不良思想行为习惯实施的专门课程,如少年军校课程、法治文化课程、兴趣特长课程及生态劳作课程等等。

三、适当延长学段设置。专门学校学段设置上,在以初中段为主体的基础上,还要考虑违法犯罪的低龄化现象(小学五六年级段)及高中段的延续性教育。即专门学校学段设置可以从小学高年级、初中及延伸至高中段(普高、职高)教育。以满足不同年龄段“问题学生”的转化教育及未来学习发展需求。

四、合理规划专门学校校园建设。校园建设应体现标准化、实用化,提高家长、学生对校园建设的认同感、归宿感。在校园的总体规划设计上按A区域(用于有严重不良行为学生的初期转化教育)和B区域(用于一般不良行为和经过A区域转化好的学生)规划建设,避免不同类别学生间的交叉感染问题。

五、统筹专门学校的招生。学生可分为两类:一是严管生。即有严重不良行为及已经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二是托管生。即有一般不良行为(如厌学、网瘾、早恋、吸烟酗酒、夜不归宿等)、父母缺乏管教能力、在普通学校无法继续学习(已辍学)的未成年学生,这类学生数量较大。控制这类学生辍学问题,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和重点所在。

六、将专门学校纳入特殊教育范畴。此类学校是对“问题学生”实施教育转化的专门学校,学生进校前大都存在网瘾、不归家、吸烟酗酒、打架斗殴、甚至违法违纪等行为。对这些“问题少年”,普通学校无法管理,家庭教育失控。面对这些问题学生,学校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及采取特殊的教育方式。因而,学校的管理成本、教育成本高于普通学校,学校、教师要付出的也更多。因此建议将专门学校纳入特殊教育范畴,按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划拨生均公用经费(以实际在校学生数调拨)、安排教师待遇。以促进学校持续发展,为更多的“问题学生”提供更优质、更适宜的教育。

七、实施人性化的教育管理

(一)适当灵活学籍管理。建议学生学籍可以保留在原所在学校,也可转入专门学校或教育矫治后就读的其他学校,以方便学生在专门学校与普通学校之间的合理流动。送入专门学校学习的学生,升学率和违法犯罪率不计入原所在学校。

(二)严格学习生活管理。采取寄宿制封闭管理,实行教育与生活管理合一的运行模式。每个教学班以不超过25 人为宜,每个班级配齐专用教师,并配备必要的教育管理人员。公安部门在校内设立 24 小时值守的警务室,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三)实行分层分类管理。实行有严重不良行为的严管生和有一般不良行为的托管生分区域或分班管理;严管生实行新生进校单独管理,针对入校新生开展法治教育、纪律教育、行为规范教育、生活教育、作息时间训练、劳动教育等,做好入学衔接工作。对于擅自离校、逾期不归的学生,公安机关应协调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协助学校寻找。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送交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处理。托管生主要进行纪律教育、生活教育及开展学科课程学习。

(四)多部门联动协作管理。考虑到专门学校的特殊性,教育、公安、司法、群团等部门应主动参与、各司其职,形成全社会关心,多部门参与的管理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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