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柳州市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柳州市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柳州市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7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柳州市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是具有政治联盟性质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祖国统一事业的政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是民革的基本职能。民革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科学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参政议政。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柳州市委员会(简称“民革柳州市委会”)成立于1954年2月。目前,市委会共设置3个职能科室,具体为:办公室、组织科、宣传科。现有编制数9名。单位在职职工实际使用编制数为7人。
第二部分: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柳州市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柳州市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收入总计174.91万元,支出总计174.91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分别减少29. 59万元、29. 59万元;分别降低14.47%、14.47%。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174.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72万元;占比99.89% ;年初结转和结余0.20万元,占比0.11%。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 17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01万元,占78.33%;项目支出 29.91万元,占17.10%;年末结转和结余8万元,占比4.57%。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74.91万元、174.91万元。与 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9.95万元和29.95万元,降低14.47%。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6.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43%。与 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7.39万元,降低18.3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6.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4.35万元,占74.5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69万元,占14.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03万元,占6.61%; 住房保障(类)支出7.83万元,占4.6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8.24万元,支出决算为16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2016年度绩效考评奖励、2017年上半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机关单位伙食补助、离退休生活补助、2017年购房补贴、离休干部卢润民同志怃恤费等;二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0.94万元,支出决算为9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2016年度绩效考评奖励、2016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奖励、机关单位伙食补助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参政议政(项)。年初预算为28.50万元,支出决算为2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7.70万元,支出决算为3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离退休生活补助、离休干部卢润民同志怃恤费等 。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49万元,支出决算为 1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2017年上半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61万元,支出决算为7.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 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涉及项目有2017年购房补贴。
六、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1.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6万元,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完成预算的81.5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预算的18.45%。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96万元,增长87.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万元,增长147.0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9.5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应台湾中华工商联合会的邀请,我单位机关干部随民革广西区委会组织的参访交流团赴台湾进行台湾当前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及推动两岸文化组织交往活动。赴台湾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公杂费等支出比2016年因公赴港澳的支出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68万元,占81.5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8万元,占18.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68万元。全年安排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国际旅费0.41万元、伙食费0.25万元、住宿费0.28万元、交通费0.33万元、其他费用0.41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17年机关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地方有关部门督查、各地民革兄弟单位交流、各类交流业务和各类项目检查等公务接待支出。2017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个、来宾26人次。
八、2017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整体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资金166.91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部门整体支出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7万元,比2016年增加0.5万元,增长3.27 %,增(减)原因是:2017年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发放午餐伙食补助,发放的午餐伙食补助列支进日常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5万元,其中:货物支出0.2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0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