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柳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

  • 201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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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垃圾围城”给城市带来了巨大的环保压力和治理难题。如何破解危局,实施垃圾分类是一个重要环节。2017年,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全国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强制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是个长期、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组织管理、宣传教育、设施设备配置、资金以及制度的支撑。形势迫在眉睫,革命任重道远,柳州要积极作为、加快步伐推动该项工作。

柳州市区生活垃圾量目前约2000/日,以厨余垃圾为主,收运和处理方式为混装混运、卫生填埋。立冲沟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承担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填埋场一期工程总容量800万立方米,2016年底填埋量600万立方米左右,预计2019年中库容告满。

2013年,市政府通过为民办实事项目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现有试点250个,累计投入1495万元,在公共场所及居民小区配置了分类收集容器和环保垃圾桶。2017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迈出了实质性步伐,规划建设柳州市静脉产业园,统筹安排建设医疗废弃物处置、建筑垃圾处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目前园区正在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待挂网招标;出台《柳州市关于鼓励城市居民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暂行办法》,明确垃圾分类标准、投放要求、检查考核机制、组织与资金保障措施;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垃圾分类及处理工作总体成效并不明显,究其原因有:

一是没有建立完整的垃圾分类处置体系。没有适合不同种类垃圾的收集运输设施和终端处理手段,混合收运、集中填埋,这是最主要的制约因素。二是没有可操作的垃圾分类回收工作执行标准。垃圾分类实际操作缺乏管理手段和依据。垃圾箱仅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物,与当前要求的分类不一致,且标识图示不明确,居民辨别不清,加上缺乏相关的垃圾分类知识及生活习惯影响,公众垃圾分类投放的自觉性和准确度欠佳。三是顶层设计和产业体系建设滞后。没有总体规划,生活垃圾运输、分类、处置各个环节的实体和技术都欠缺,垃圾焚烧发电等各项目建设跟不上发展需求。资源回收利用网点逐渐收缩,缺乏垃圾资源化创新技术和实体支撑,经营业态和回收、分拣、加工处理模式老旧,生活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效率不高。

建议:

鉴于立冲沟一期预计2019年中填埋量满容,当务之急要加快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确保立冲沟库容告满前能投入使用。此外,建议加强以下工作,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一)成立专门机构,保证工作持续性。西方国家的垃圾分类工作经过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努力,方建立完整的体系,是代际积累过程。我国缺乏经验和成功可借鉴模式,更要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持久性、反复性和艰巨性。垃圾分类处理涉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诸多环节,覆盖各类场所和人群,应有专门机构和人员保障工作统筹协调持续推进。

(二)充分调研,编制专项规划,制定阶段目标。对全市生活垃圾结构特性及每一类垃圾回收和处理渠道、环卫设施配备、增长需求等调研、量化分析,确定分类、收运、建设和管理模式,结合城市总体规划、新旧城区的建设改造,编制《柳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再以循序渐进原则,制定阶段目标和实施方案。(三)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在设施设备、人员、机构、组织等前期工作到位后重新启动试点工作,避免再出现“前端分类,后端大杂烩”或后续管理跟不上,造成工作被动,后期扭转难度大。先易后难、逐步铺开,先选一批机关单位、企业和住宅小区、宾馆酒店作试点。试点阶段宜采用两分类,尽量减少居民在类别识别上困惑和难度,促进习惯养成,提高分类准确度;重在鼓励参与,可采取不同的模式和奖励方式;经费以政府补贴为主,可采用购买服务方式,将培训、现场指导、兑换、监督等工作外包,政府对进展情况督导和考核;指导宾馆酒店开展试点工作。

(四)加快健全垃圾处理产业体系。全面加快静脉产业园建设,尽快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后终端处理问题。按分类处理要求升级现有环卫设施,保障生活垃圾从前端到终端的分类处理。引入智能化、信息化手段,搭建多方参与的收运处置平台和大数据库,鼓励垃圾回收再生利用企业参与,提高垃圾分类处置和再利用效率。探索建立有害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废旧家具等各类特殊垃圾收运处体系。

(五)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化协同推进。垃圾收运处理各环节利润不一,政府投资、补贴、引入社会资本应一事一议。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公益机构作用。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过程,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多种方式。

(六)双管并下,通过正面引导和法规约束规范垃圾分类行为。宣传要持久不懈。从其它城市反馈来看,宣传效果不突出,但作为长期、潜移默化的意识输入手段,不以一时论成效,需在资金和工作计划上保持一贯性。充分运用地方立法权,在已出台《柳州市关于鼓励城市居民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暂行办法》基础上,制定垃圾强制分类有关系列管理办法,明确政府、企业及市民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责任义务,进行刚性约束。

 

 

 

(九三学社柳州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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