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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直径还不到人的头发丝粗细的1/20,也称为可入肺颗粒物。PM2.5产生的主要来源,是日常发电、工业生产、汽车尾气排放等过程中经过燃烧而排放的残留物,大多含有重金属等有毒物质。虽然PM2.5只是地球大气成分中含量很少的组成成分,但它对空气质量和能见度等有重要的影响,今年华东、华北发生的几场大雾均与它有关。而且,PM2.5被吸入人体后会直接进入支气管,干扰肺部的气体交换,引发包括哮喘、支气管炎和心血管病等方面的疾病,对人体健康影响很大。因此,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健康观念的提高,对大气中的 PM2.5进行监测很有必要。我市属于重工业城市,空气质量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焦点,因而,尽快将PM2.5纳入我市环保监测标准十分必要。
建议:
一、成立PM2.5监测领导小组,由市领导挂帅,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建立相关部门参与,环保部门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大力宣传PM2.5知识,让市民知晓PM2.5的概念、成因、危害及预防措施,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增强全社会关注环保、服务环保的自觉性;
三、购置PM2.5监测先进仪器设备,培训专业监测人员,开展试点监测工作等,积极做好大量系统配套准备和能力建设工作;
四、根据国家、自治区制定的空气环境质量标准,参考其它城市的做法,结合柳州实际,制订柳州市PM2.5监测标准,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空气质量标准体系
五、发布PM2.5监测标准和PM2.5监测公布时间表,向社会公布PM2.5监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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