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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视察团建议我市进一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

  • 2008-11-03   记者 陈莉 摄影 张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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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为期两天的工作,自治区政协委员视察团圆满完成对我市《劳动合同法》贯彻落实情况的视察,在10月31日上午举行的情况通报会上,视察团根据视察中掌握的情况,对我市进一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提出建议。
    视察团团长、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李达球,市政协主席胡锦朝,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苏爱群,副市长文和群,市政协副主席张乔林、覃泽芬参加了会议。
    视察团充分肯定了我市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取得的成绩,认为我市在贯彻实施该法过程中,针对柳州拥有大量产业工人的现状,做到了领导重视、宣传广泛、实施认真,使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和企业依法用工的意识不断增强。
    针对目前在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中,存在少数企业家、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误读该法并出现理解偏差,劳动合同运行监管仍有疏漏,企业方对尽快出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呼声高等问题,视察团希望我市在今后贯彻实施该法中,力求从三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要注重有针对性的宣传和改变宣传的方式;二是要加强监管力度,有关部门要对《劳动合同法》的执行进行专项督察,重点了解企业实行该法的基本情况、合同签订情况、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和职工参保情况,及时纠正劳动违法问题,及时调解、仲裁劳动关系中的矛盾;三是要加强对企业发展的指导力度,帮助提高企业的经营水平,有效提高企业的经济实力和生产能力。


图为情况通报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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