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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应当尽快纳入交通管理

  • 2009-11-26   网友: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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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州市内的电动车越来越多,这方便了市民的出行,但也出现了很多安全隐患,就是电动车可以不按机动车的交通规则随意行驶,不看红灯、不分车道、随意载人,而且车速很快,酒后依然可以驾驶,道路上经常是险象环生,长此下去,势必酿成大祸!电动车为电力驱动,最高设计车速已经大于每小时20公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3.53.6条的规定,应当列入轻便摩托车的管理,而不是按照电动自行车来处理,这是有法可依的事情。更重要的是,应当要求电动车驾驶人经过必要交通法规和驾驶技能的训练和考试,同时电动车的注册登记可以进入规范管理,发生事故或者遗失可以有案可查,这样做,对驾驶人、对行人的安全、对建立良好的交通秩序都有好处,有关部门应当有所作为,而不能放任不管,听之任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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