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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出售超标准电动自行车

  • 2009-10-29   市民姚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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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0831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市区电动自行车、三轮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从310日开始实施,时间已经过去近两年了,但是,目前由于电动自行车(特别是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引起的交通事故越来越多,超标电动自行车超速、闯红灯、超载、进入快车道可谓屡见不鲜,在高架桥上也经常看到超标电动自行车。我认为要彻底解决问题应该从源头抓起,不允许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出售。这样我们就可以对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疏导、教育、管理。保证交通参与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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