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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居住为主的综合楼内不应有饮食业、娱乐业经营

  • 2009-10-27   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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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住楼开发商为了自己的利益,用便宜的租金吸引很多酒吧、KTV、餐饮业来商住楼经营营业场所,这样就会产生很多关于噪音、油烟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问题,引发许多矛盾与冲突。《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内住宅楼、以居住为主的综合楼内,新建、扩建、改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业和产生环境噪声、振动污染的娱乐业经营场所。可是这一规定执行得并不是很好,像最近出现了很多因饮食、娱乐噪音影响居民生活引起纠纷的问题。

   提议:应该做到令行禁止,或者在远离住宅的商业区建立酒吧一条街,这样既不会影响了娱乐也可以统一管理治安也避免了业主和酒吧的冲突,北京、深圳等城市就是采取这样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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