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3提案线索选登

关于建立过期药品管理机制的建议

  • 2013-01-06   农工党柳州市委

内容导航:

  随着人民群众健康观念的提高,家庭中储备的药品品种与数量不断增多,有调查显示: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存有备用药品,但家庭药品中30%-40%超过有效期3年以上,有82.8%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过期药品的习惯,更有90.1%的被调查者有将过期药品随生活垃圾随意丢弃的经历。过期药品的认知和处理给市民带来极大的困惑,过期药品的流向仍是老大难问题。

  如何处理好市民手中的过期药品,对于保障市民身体健康,节约社会资源,防止过期药物流入流动药贩手中具有一定的意义。

   建议:

   一、加大宣传普及过期药品相关知识力度。监管部门要从提高入手,加大宣传力度,普及过期药品相关知识,使老百姓清楚认识到过期药品的危害性,树立必须回收的观念。

   二、建立家庭过期药品的回收机制,规范回收行为,将过期药品的回收纳入规范。

   1.确立回收监管部门,明确政府、企业、个人在这类垃圾回收过程中的责任。

   2.规定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必须设立过期药品定点回收点。

   3.建立回收流程制度,设立专门机构对过期药品进行专业处理或改良再利用。

   4.相关部门应当建立过期药品有偿回收奖励制度,推行有赏回收以旧换新,鼓励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各种奖励形式促进过期药品回收,令过期药品回收常态化、长期化。

打印 关闭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主办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办公室维护管理
E-mail:lzzx@liuzhou.gov.cn        电话:0772-2827140
版权所有:©2017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        技术支持:柳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桂ICP备2020008324号 桂公网安备450202020002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