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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提案线索选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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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柳州市市区在不断扩大,在城市道路的建设中新城区由于规划时论证充分,从发展的眼光来建设所以在新区都能做到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安全而且高效。
而在旧城区,这一情况就不容乐观了。交通管理部门在最近的道路改造中做了一些新的措施,其中就包括将旧城区的大部分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进行了合并。这样做是不合适的。
第一,将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合并后,非机动车行驶在人行道上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非机动车与行人的速度相差较大,容易造成事故。而且由于现在的人行道并非为行驶非机动车设计的,存在较多的坡坎不利于非机动车的行驶安全。
第二,很多时候行人由于习惯会占据大部分人行道而造成非机动车无法正常行驶,从而驶入已经划为机动车道的原非机动车道,这也会造成安全隐患。
第三,非机动车与行人同道将占用行人道路,使行人道路严重变窄不利于行人行走,更无法为视力障碍人士提供盲道。
在此我提议:在旧城区中恢复原有的非机动车道或另专设非机动车道,将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分开设立。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三者不互相干扰,才能保证三者在行驶中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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